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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3713110044329430-11_A/2018-01120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明白纸  成文日期  2018-01-12
 公开日期  2018-01-12  发布机构  罗庄区科技局
 统一编号    
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明白纸

一、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高新技术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哪些程序?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等,若企业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对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说明、成果转化应用成效说明、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包含科学技术奖励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质量监督局备案的企业标准、科技查新报告、新产品销售合同、新产品用户使用报告等相关材料)、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1、企业项目组织管理制度;企业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制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企业知识产权贯标等)2、企业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经费管理办法)3、成立研发机构红头文及研发机构制度;研发设施设备列表及图片;与国内外研发机构开展的产学研合作4、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奖励制度;企业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运营机制5、科技人员培养进修机制;职工技能培训制度;外部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企业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6、企业(新产品)科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科普场馆及设施;结合技术创新和职工技能培训开展的科普活动;科普网站、书刊、影视资料等;新产品推介会及展会等活动及图片;社区技术普及活动及图片;科普讲座等)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1、职工总体情况说明:企业职工总数计算过程、以数字为依据说明人员的整体构成、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2、科技人员名单:部门、姓名、学历、岗位分类3、证明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特殊人才证明等);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报告内容:封皮;审计意见;汇总表及明细表;编制说明(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注会证书));

注意:(1)年初、年末数一致;(2)年报与纳税申报表数据一致,如果不一致,要做调整说明。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1、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3、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4、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5、期间费用明细表,6、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对于涉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在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认定工作程序组织认定。

四、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

(1)人员人工费用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

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3)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6)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

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8)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2016年度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小微企业(不含期满3年重新认定企业),其中2015年度从业人员不足300人、销售收入不足5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应主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

六、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6〕59号)

七、承办科室

罗庄区科技局高新科 办公电话:8246017

邮箱:3421188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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