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未取得业务许可民间融资机构名单的通报》(临金监字〔2018〕43号)文件要求,经排查,在我区共发现14家未取得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业务许可证的民间融资机构。根据《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3号)、《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监督管理办法》(鲁金监字〔2016〕6号)和《关于做好有关从事金融活动企业登记注册审批备案等工作的通知》(鲁工商企字〔2017〕8号)的要求,为加强对全区民间融资机构的监督管理,净化行业发展环境,确保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和化解民间融资领域风险,使广大居民资金、资产不受损失,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合法利益,现将未取得业务许可证的14家民间融资机构通报如下:
1、临沂市罗庄区正江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临沂市罗庄区信沂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临沂市罗庄区典融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临沂市罗庄区华明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 临沂市罗庄区源昶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临沂市罗庄区汇沂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山东鑫赢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8、山东正上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9、临沂市罗庄区鑫聚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
10、临沂市罗庄区华锦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
11、临沂元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
12、临沂普惠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
13、临沂市罗庄区鑫泉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
14、临沂市罗庄区征服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报。
罗庄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