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金监字〔2017〕31号
各地方金融组织:
为积极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规范金融市场行为,防范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经区委、区政府研究,自9月11日起对全区各地方金融组织公司治理、合规经营、财务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民间融资业务许可证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本次检查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实行现场检查和调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单位对照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认真准备,以备检查。检查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联系人:刘汉文 联系电话:8246287
附件:1、材料清单
2、检查通知书
罗庄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7日
附件1:
材料清单
1、2017年1月份至9月份总账、报表、明细账、凭证;
2、2017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履行所有合同及业务台账;
3、2017年1月1日至8月31日经银行盖章确认的所有银行流水;
4、2016年全年及2017年1月至9月份纳税申报表;
5、公司成立时验资报告及实收资本入账凭证。
附件2:
罗庄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检查通知书
:
根据《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鲁金监字〔2016〕9号)、《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监督管理办法》(鲁金办字〔2016〕6号)、《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鲁金监字〔2016〕1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方案和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8号)文件要求,现对你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17年9月11日-9月30日。
二、检查重点
公司治理、合规经营、财务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民间融资业务许可证使用情况。
三、有关要求
请你公司积极配合现场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检查人员
签字:
罗庄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