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招商引资落地项目质量,加强落地项目监督,促进我区经济高速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罗庄区招商线索评审机制。
一、评审范围
拟在我区投资的招商引资项目,提报评审的招商线索必须有明确的投资方、投资内容、占地亩数、安全无污染、符合我区产业政策且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提报要求
提报招商线索的单位,通过前期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充分沟通,形成招商线索计划书,内容包括:
1、投资方基本情况介绍;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背景、规划选址、投资概算、工艺流程、市场前景、效益分析、实现税收、建设周期等);
3、项目前期洽谈进展情况;
4、要求政府解决的问题以及建议等;
同时,要填写《拟评审的招商线索基本情况表》,提供项目投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评审程序
(一)初审。各有关单位于每月20日前招商线索材料报区招商服务中心,区招商服务中心组织专人提报到区行政审批局进行项目准入初审。
(二)考察。对通过初审的招商线索,要组织考察小组到投资方进行详细考察核实,对投资方原有企业的固定资产、工商注册、主要产品及产能、纳税情况、产品市场前景、银行授信等情况以及拟投资项目的计划投资额、主要产品及产能、预计产值、利税、产品市场前景、资金来源等进行考察,认真甄别投资方的实力和项目投资的真实性,形成考察报告。
(三)评分。
1、基本得分。区直招商责任单位得分=本区直招商责任单位提供的有效招商线索/本部门年度任务额×100,最高分100分。
2、对形成考察报告的招商线索,即定义为有效线索;有效线索正常推进,与我区正式签约的,即定义为有价值线索,每个有价值线索加5分;签约后落地形成固定资产的,每个加10分。
(四)评审通过后的有效线索推进工作,纳入区招商服务中心招商工作推进日程。
四、严肃评审纪律
招商线索评审实行追责机制。对评审过程中发现部门、街镇办事拖拉、敷衍了事、扯皮推诿、超出时限或不出具明确评审意见影响项目引进的,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招商线索项目基本情况表
提报单位: |
年 月 日 |
拟评审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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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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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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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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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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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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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利用土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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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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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建建筑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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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容积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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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建设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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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投资强度(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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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总产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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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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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税收(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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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单位税收(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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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电装机容量(KV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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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年用电(万千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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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能情况(请注明何种能源、年耗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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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含量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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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新增COD、NH3-N SO2和NOX(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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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污水纳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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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主要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