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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21/2018-00000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守护舌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18-04-02
 公开日期  2018-04-02  发布机构  罗庄区市场监管局
 统一编号    
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守护舌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食安山东”建设,按照市食安办《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临食安办〔2018〕1号文)、市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守护舌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临工商办字〔2018〕38号文),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立足部门职能,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重点打击食品领域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等行为,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集中查处一批与食品相关的大案要案,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确保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整治重点

(一)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规范办理食品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加强对食品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监管。发挥登记注册职能作用,支持食品企业兼并重组。进一步加强登记信息的综合分析利用,密切关注食品市场主体发展的新情况、新亮点、新热点,为政府决策、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投资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落实广告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广告法》及其配套法律,结合今年开展的2018“文明广告沂蒙行”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指导大众传播媒介切实落实广告发布审查责任,严把食品广告发布关;强化广告监测检查,严格监管食品广告,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等广告发布单位等为重点,坚决治理利用网络、会议、广播电视、直销、电话等方式进行违法宣传、欺诈销售,及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食品相关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案件打击力度。根据《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查处食品企业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努力维护食品及相关市场秩序。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开展“双打”工作,加大对食品商品恶意抢注行为的防范与规制力度,打击“傍名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分工。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分解责任,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

(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大对无照经营、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从严从快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打出声势、形成震慑。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者的监管频次和力度,实行约谈、处罚、公开曝光等措施,将违法信息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效应。

(三)强化督导落实。各单位要围绕整治行动确定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谋划部署,持续深入推动整治工作。区局将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于工作被动应付或是开展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区局商广科负责本次整治的调度、材料上报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进展情况统计上报,6月30日前和12月3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全年整治工作情况书面总结及附件1、2,报送区局商广科。

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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