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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2/2023-00000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7-25
 公开日期  2023-07-25  发布机构  罗庄区发改局
 统一编号    
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代章)

2023年6月26日

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信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为目标,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一、完善信用体系运行机制,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一)完善信用制度体系。坚持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加强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信用条款解读和宣传,推进信用建设法治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涉及信用相关制度文件,研究制定工作落实措施,明确部门工作职责,确保信用政策及时、准确传达到位。(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健全完善发展改革部门、人民银行牵头,各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提高信用工作实施效率。推进各部门进一步明确本部门信用工作职责、责任目标、责任科室。定期调度各部门信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亮点成效,适时组织召开信用工作会议,研究加快推进信用工作的具体措施,重大事项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信用管理制度。在制定信用制度过程中依法进行合法性审核,切实保证信用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开展,避免发生信用泛化、信用滥用等侵犯信用主体权益的情形。推行信用建设全过程标准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信用通用标准、信用信息平台标准、信用管理标准和信用服务标准。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制定行业规范,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鼓励各县区各行业开展信用领域标准化研究。(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

(四)稳步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对照《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体系(2022年版)》责任分工,以问题为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城市信用监测排名进一步提升,确保我市信用建设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

(五)争创典型示范城市。全面启动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明确责任目标、制定推进方案、召开启动会议,全面提升信用临沂建设水平。发挥郯城县、蒙阴县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引领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争创国家示范城市、省级典型城市。(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提升平台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强化信用信息归集。根据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用信息为重点,持续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增强信用信息归集公示的实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推进信用信息量质双升。完善月度通报和信息核查工作机制,力争实现“双公示”信息错误率、迟报率、瞒报率“三清零”。进一步做好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等其他行政管理信息的归集公示。依法依规加强纳税、社保、用水、用电、用气、科技研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安等领域信息归集共享,做好信用数据治理,提高数据汇聚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市税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平台间互联互通及数据共享。落实数字政府建设要求,优化升级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政务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行政审批审管联动平台等平台的高效互联互通和信息数据归集共享共用。支持各级各部门对已建设的信用信息应用系统,根据部门特点进行完善,全面归集整合行业信用信息,健全信用档案,实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平台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支撑信用应用服务的能力和作用,优化提升数据治理、信用查询、信用评价、信用监测、信用修复等功能,全面加强公共信用数据安全管理。做好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功能应用,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持续提升行政审批业务系统“信用核查”“联合奖惩”查询量。(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负责)

三、深化新型监管机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九)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推动审批替代、主动公开、行业自律、信用修复、证明事项告知、政务服务承诺等“六型”信用承诺制,将信用承诺信息和履约践诺情况信息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创新和加强信用承诺制应用,构建审批替代、政务服务承诺全流程闭环监管机制,将虚假承诺、违规承诺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进行惩戒,并将相关信息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总结提炼信用承诺经验做法,积极争取列入省级、国家信用承诺典型案例。(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按责任分工负责)

(十)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共享国家和省级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推动在行政管理和监管执法中应用评价结果。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市场监管、进出口、生态环保、劳动保障、校外培训、建筑市场、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价制度,全面归集、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和行业监管信息,建立行业监管对象信用档案,制定行业领域信用评价标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临沂海关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依法依规开展联合奖惩。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分类汇总相关监管信息,形成本领域信用监管数据,推进信用联合奖惩清单化、规范化、信息化,依法依规落实奖惩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合理把握惩戒措施,确保过惩相当。推进落实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共享,保障失信惩戒参与单位及时获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逐步实现自动比对、自动拦截。(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深入开展信用修复服务。建立完善信用修复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为失信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严重失信主体认定部门督促严重失信主体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指导其进行信用修复,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企业信用修复”行动和“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帮助市场主体改善信用状况,提振市场信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发展改革委、市中级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探索实行信用修复与行政处罚“两书同达”。推动各级各部门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主动告知失信主体该行政处罚信息将被公示的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信用修复政策等内容,引导和帮助失信主体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负责)

四、增强信用服务能力,提升惠民便企质效

(十四)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组织引导辖区内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发布融资需求,扩大市场主体覆盖面。组织协调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入驻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开展线上对接放贷业务,创新开发特色金融产品,推出多样化、专业化、个性化的融资贷款服务,拓展应用场景,逐步提升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优化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临沂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创新拓宽“信易+”惠民便企应用场景。大力实施公共服务领域“信易+”工程,健全完善“信易行”“信易医”“信易游”“信易阅”等领域应用场景,积极争取在全省推广。探索开展“信易+项目管理”“信易+创新创业”“信易+消费”等守信激励新模式,鼓励创新推出具有地域特色的“信易+”应用场景,为各类守信主体在行政审批、融资贷款、住房租赁、交通出行、旅游购物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形成信用有价、守信受益的价值导向和浓厚氛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医保局等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积极组织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问卷调查填报。根据国家和省要求,每季度做好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问卷调查填报,辖区内企业及时通过问卷填报,真实、客观的向国家开展线管融资工作提供数据反馈,获得更多信用融资支持。(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七)有序推进信用报告替代企业合规证明。针对需要企业出具各类无违法违规证明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分期、分批次有序推进信用报告替代企业合规证明。全量归集、补充完善和实时更新无违法违规证明需核查的公共信用信息,通过线上一键式获取专版信用报告,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不跑路,切实为企业简化办事手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会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

五、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十八)统筹推进美德临沂和信用临沂建设。建立完善统筹推进美德临沂和信用临沂建设工作协调机制,聚焦美德山东和信用山东建设要求,以点带面抓好试点先行和全面普及工作,打造具有沂蒙特色的美德记录转化体系和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深入实施美德和信用“五进工程”,倡导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公民诚信意识和社会诚信水平不断提升。(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九)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加强失信政府机构清理整治全面提升政务诚信建设水平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失信源头治理、诉前信用调解、诉讼执行协调和失信惩戒追责“四个机制”,坚决整治“新官不理旧账”,对失信政府机构“零容忍”。持续做好政府机构失信、国有大型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治理工作。(市中级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不断完善征信体系建设。推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暨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发展,支持地方政府充分借助现有的信用信息平台,为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信息服务。支持培育合格的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发展壮大。普及企业和个人征信报告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线上查询方式,提高征信报告使用方对线上查询方式的认可度。(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二十一)深入开展重点领城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深化金融、电信、农民工工资清欠等多领域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度化、长效化,进一步降低我市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失信主体数量和占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诚信宣传教育,营造社会诚信氛围

(二十三)打造“信用临沂”品牌。深入开展“诚信建设沂蒙行”主题宣传活动,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结合临沂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强信用教育培训。面向企业主体、个体工商户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信用主题教育培训,广泛开展信用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提升各类群体对诚信文化精神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知水平。在“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网站和“信用中国山东临沂”微信公众号开设信用知识专栏和线上小课堂,制作发布知识性、趣味性强的信用教育图文和视频等,便于各类群体自主学习信用知识。(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倡树诚信典型。支持各领域、各部门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信用相关试点建设。充分发挥信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作用,积极宣传报道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法规、动态举措和典型案例,推广信用经验做法和成效。大力推进传统诚信文化传承发展,结合临沂好人、道德模范、“齐鲁诚信之星”等评选活动,树立和褒扬诚信典型,厚植诚信文化,让守信观念深入人心。推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利用重要时段或版面推出诚信建设专栏专题,积极传播诚信理念,提高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营造“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社会环境。(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

(有删减)

来源: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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