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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3/2020-00000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79号提案的答复(罗农字〔2018〕62号)  成文日期  2018-06-06
 公开日期  2018-06-06  发布机构  罗庄区农业农村局
 统一编号    
对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79号提案的答复(罗农字〔2018〕62号)

官士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村级财务白条开支过多过大,账实不符、以及资金使用不规范,收支不透明的现象,我们罗庄区农业局已经采取了相关措施,使村级财务尽快走上公开、透明、规范的机制上。现将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第一,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罗庄区先后出台了《罗庄区加强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施细则(施行)》(罗政办发[2017]44号 )、《罗庄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罗政办发[2017]74号 )以及《罗庄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长效机制 。

第二,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提升村级财务的阳光透明度。加强村级财务的监管,使其在制度下规范化运行。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规范管理纳入到考核机制。另一面要把好公示公开环节,做到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一是充分发挥村监督委作用,村监督委对涉及村级管理的重要行政事务、村集体经济活动等事项,要全程参与监督;二是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公示内容,要求每个村居建立村级财务公开栏,按照内容全面、详略得当、层次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及时进行财务公开,让村级财务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开展村级财务专项检查工作,通过日常检查、考核、通报等手段加强监管,经常性组织人员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监督,对村干部“三资”运营的情况进行审核,对违反“三资”管理规定的人员从严从重处罚,做到常抓不懈。通过推行“评议--公开--监督”工作法,使农村“三资”管理有效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在2016年“三资”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2017年8月,继续深入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解决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村级账务不连续、资料不交接问题。未财务交接的村级已经完成干部离任财务资料交接,账务资料已经连续,并归档。

第三,进一步强化工作能力,全面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财会业务人员不仅要专业,而且要相对稳定,要在机制上加以保障,不能因换届和职数的影响而频繁更换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对记账员、报账员的业务培训,提升能力水平。针对农经人员业务素质偏低的现状,组织人员开展专业的会计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提高农村财务人员整体素质。

2018年6月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罗庄区农业局 8259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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