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
2018年4月12日,我局接到市局转来省厅“群众来信督办函”,关于我区盛庄街道办事处留邻庄村匿名村民给省厅领导信箱去信反映“某某人将承包盛庄街道留邻庄村和葛庄村的近400亩地改变用途”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向盛庄街道办事处送达转办函,此问题已于2018年4月25日前调查完成。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群众匿名信反映问题内容所提供的信息,经实地调查和向留邻庄村委了解,匿名信所反映的项目为亿峰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中国(临沂)花卉苗木博览城项目。2013年7月2日,亿峰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建设中国(临沂)花卉苗木博览城项目的名义租赁盛庄街道留邻庄村和葛庄村土地共计510.2亩,其中葛庄占地120亩,留邻庄占地390.2亩,自2013年10月1日起,租赁期限为15年,用途为农业、林业、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等产业的开发经营。2014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葛庄、留邻庄共26.88亩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2015年7月9日,临沂市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批准了临沂亿峰达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的总建筑面积234373平方米的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号:罗发改投字【2015】56号),主要建设两座花卉市场大棚,一座奇石、木艺等市场大棚,一座电商、科研中心,48间木质结构用房(假植区),一座物流配送中心,一座沿街商业楼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此群众来信反映在承包的农耕地上盖商品房的问题,涉及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根据《信访条例》第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本信访事项已超出了我局职责范围,我局已无法进行进一步调查,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建议信访人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罗庄区农业局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