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法制部门的指导下,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以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合法性审查、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审批服务环境、强化执法监督为重点,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为我区农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现将一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梳理权力清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
为明确执法依据,履行法定职责,规范执法程序,我局按照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对本部门法定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等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将各项职权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本部门职责权限,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以加快法治机关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推进职能转变,结合工作实际,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跟踪督促,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要求取消和承接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严格落实取消工作,并逐项制定了取消后的监管办法和措施,对于正在实施的审批事项也按类别制定了监管措施,加强责任制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我区农业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机制,加强了我局行政审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按照我局的审批事项流程逐项印制了各类许可事项办理指南和业务手册等宣传材料,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1、实施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开展执法职责和权限公示。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开了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行政权力等职权,公示权责清单,同时公示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实现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执法科室办公场所设立执法监督岗,公开执法人员照片和执法证件号,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通过局网站及时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2、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购置了执法记录仪、行车记录仪、摄像机、录像机和录音笔等设备,全过程记录执法管理情况;三是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局法制科负责对日常执法文书的审查,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3、开展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了罗庄区农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委员会,由分管农业的副区长任组长,各相关局长为副组长。同时建立了农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集体讨论的具体内容,审议结果处理等事项。实施案审制度以来,我局共审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7起,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四、加大执法力度,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我局高度重视执法工作,以整体排查、个别抽查、夜间突击检查等形式,对全区范围内的农资生产经营部门进行详细检查,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从源头上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年,我局共集中执法30次,出动人员900余人,出动执法检查车辆110余车次,检查整顿各类市场12个,检查整顿经营单位300余个,抽检农药品种3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1起,结案58起,申请强制执行1起,实现罚没收入65161元,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罗庄区农业局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