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废行动”要求,我区在全面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1处固体废物非法贮存点,为严格落实排查整治责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存在问题依法整治,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此次行动中排查出在罗庄街道西山村原大伟建陶院内贮存约2000吨铝灰(危险废物)和1000吨工业废盐(一般固体废物),经查为山东川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王浩瀚所有。
二、整改计划和整改进展
1、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山东川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罚款60万元。
2、市公安局罗庄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罗庄街道办事处联合对山东川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王浩瀚实施约谈,责令山东川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王浩瀚对该宗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分类处理,于2022年底前完成处置。截至目前已转移处置423.41吨铝灰(危险废物)、工业废盐尚未处置。
罗庄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