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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4/2019-00004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  成文日期  2019-07-30
 公开日期  2019-07-30  发布机构  临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
 统一编号    
罗庄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关于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18〕17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鲁政发〔2018〕17号)、《临沂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临政发〔2018〕19号)和《临沂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临大气办发〔2019〕6号)有关要求,强化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监督管理,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改善全区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掌握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和使用情况,建立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数据库,为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二、调查范围及对象

在全区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工程机械(含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叉车等)、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渔业机械、火车站货场地勤设备等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农业机械、林业机械除外。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7月1日—7月10日)。

1.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适时开展动员部署和工作培训;印制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表(见附件)等必备材料。

2.落实专职人员。各街镇和有关部门做好全面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人员落实等准备工作;抽调专门人员,熟悉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填报和信息审核操作规范,对全区行政区域内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逐一审核并编码登记,建立电子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各街镇和有关部门的专职人员名单于8月5日12时前报罗庄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大气办)。

(二)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阶段(2019年7月10日—930日)。

1.开展梳理排查。重点对建成区域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工业及民用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道路交通施工、水利施工、大型厂矿等企业、工地(场地)开展梳理排查,采集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并进行编码登记。

2.规范填报信息。各街镇和有关部门按照信息填报要求,使用微信小程序、计算机网络或现场填报三种方式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监管平台”逐一进行信息审核。

3.现场审核确认。通过微信小程序或计算机网络填报信息后,各街镇和有关部门组织人员或委托社会第三方对机械信息进行现场确认,通过“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监管平台”审核并生成对应环保号码。

4.组织现场督导。各街镇和有关部门对各自辖区或职责范围内所有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企业、工地(场地)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检查核实各类企业、工地(场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登记编码情况。

(三)总结阶段(2019年10月20日前)。

各街镇和有关部门认真梳理总结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开展以及完成情况,并将工作总结于2019年10月20日前报送区大气办。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在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结束后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要高度重视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要深入现场,认真细致,确保排查的范围和内容全面、真实、准确。

(二)加快工作进度要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进度,确保2019年10月底前按期完成,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介,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广泛宣传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宣传国家法律政策对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治理和编码登记等监管要求,形成全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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