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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4/2018-000008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关于批准实施《罗庄区环境监察大队2018年环境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8-12-11
 公开日期  2018-12-11  发布机构  临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
 统一编号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关于批准实施《罗庄区环境监察大队2018年环境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临罗环发〔201835

 

 

区环境监察大队

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提报的罗庄区环境监察大队2018年环境执法工作计划现予批准实施,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

                           20181010

 

 

罗庄区环境监察大队

2018年环境执法工作计划

    

    为加强和规范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正确履行环境执法监管职责,提升环境监察效能,受罗庄环保分局委托,结合罗庄区环境监察大队工作职责及执法人员数量等实际,现根据《临沂市环境监察支队2018年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制定本计划。 

    一、制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2、《环境监察办法》(201274日部令第21号)

    3、《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2010125日部令第15号)、《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做好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通知》(环函2015855号)

    4、《环境行政执法后督查办法》(20101215日部令第14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

6、关于印发《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即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201588号)

7、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8、《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监2016172

9、《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

10、《临沂市环境监察支队2018年环境执法工作计划》(临环发2017189号)

二、人员配置情况

罗庄区环境监察大队现有在岗人员23人(在编在岗4人、助理员20人),其中,在岗执法工作人员4人,综合科内勤人员4人(内勤工作包括全区环境监察人员队伍管理,环境监察信息编制,公文管理,其他内勤事务等)。

三、执法工作计划安排

(一)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

对辖区内排污单位采取“双随机”的方式进行抽查。根据临沂市环保局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对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检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防治污染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等。对于一般排污单位,根据其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类型确定主要检查内容。重点排污单位按每季度25%抽查比例,年度需抽查206家。一般排污单位按执法人员数量110的比例计算,年度需抽查一般排污企业160家共计366家。

工作日概算:366家×2/件×1/=732

(二)排污费征收及税费改革数据审核移交

一季度对2017年四季度全区缴费单位排放量申报数据进行审核,对全区四季度的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汇总;

对全区VOCs(挥发性有机物,暂未列入“费改税”范围)排污费工作进行审核、调度、汇总;

4月份进行“税费改革”数据移交工作。

工作日概算:2人×8/=16

(三)环境信访案件处理

对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转办信访案件进行现场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对行风热线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落实,对回访不满意的问题进行复查。预计部、省及市级重点信访20,行风热线当事人不满意或不理解案件5件,复查环境问题3件。

工作日概算:28件×2/件×1/=56

(四)迎接省级环保督察

省级督查期间,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开展督查配合工作,全员参与统一安排相关工作。

工作日概算:4人×20/=80

(五)工业企业达标排放计划实施

11月底前完成除火电、钢铁、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重点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工作。

工作日概算:12月×2/月×3/=72

(六)在线监测小时均值、日均值超标企业调查处理

对市环境监察支队流转的在线监测小时均值、日均值超标快报进行应急安排处理,预计年度需处理30件。

工作日概算:12月×2/月×3/=72

(七)大气重点企业行业区域专项执法检查

围绕全区空气质量改善中心工作,定期对年度治理任务落实情况合完成情况,分行业、分区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工作日概算:4次×12/次×5/=240

(八)申请核销“红黄标”企业的环境问题后督查

对环境信用评价系统中已核销的“红标企业”“黄标企业”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后督查。

工作日概算:50家×2/家×1/=100

(九)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持证(按证)排污专项执法检查

对火电、造纸、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有色金属、焦化、氮肥、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农药、农副食品加工等15个排污许可证持证行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其是否按规定“持证排污”或是否“按证排污”。

工作日概算:24家×2/家×1/=48

(十)执法后督查

对随机抽查、重点环境信访、上级通报及实际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后督查。

工作日概算:100件×2/件×0.5/=100

(十一)公安练勤联动执法

对公安、环保2部门受理或发现的涉嫌触犯治安管理规定合环境刑律的案件实行联动执法。

工作日概算:10件×2/件×1/=20

四、其他工作安排

(一)做好党建工作

围绕“两学一做”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每月开展至少2次固定日学习,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练好基本功、练就好作风、练成多面手的“三练”活动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

(二)做好信息报告等文字资料工作

1、重点执法文件制定;

2、网格化运行月度报表;

3、全面达标排放评估8行业处罚情况月度报表;

4、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月度录入;

5、随机抽查系统季度录入;

(三)做好环境监察人员培训工作

参加全市组织的监察人员集中授课培训,提高全区监察队伍执法水平。

五、执法计划编制说明

1、执法计划安排原则:按照“实事求是、科学计划、人事相适”原则,统筹考虑工作职责合“执法工作日”制定。

2、理论执法工作日测算:

1执法人员总工作日(共996个)=法定工作日(249天)×执法人员数量(4人)。

2执法人员非执法工作日(共442个)

党建、政治学习104个工作日(4人×52/人×0.5/周)、培训80个工作日(4人×20/人);参加会议24个工作日(4人×12个月×0.5/人·月);报告报表等文字192个工作日(4人×12个月/人×4/月);监察大比武12个工作日(4人×3/人);法定休假30个工作日(1人×15/+3人×5/人)。

3理论执法工作日(共554个)=执法人员总工作日-执法人员非执法工作日=996-442=554

3、本执法工作计划实际需要工作日测算(1536个)

本计划“三、执法工作计划安排”部分累计需要执法日共1536个。

4、计划调剂

    52018年“理论执法工作日”共554个,“执法计划工作日”1536个。由于“理论执法工作日”按最大化测算,而临时性、应急性工作未计算在内,因此实际执法工作日可能会远超理论值。遇二者不相适应时,执法工作应予以及时修订、调整。

    

 

 

 

 

 

 

 

 

 

 

 

 

 

 

 

 

 

 

 

 

 

 

 

 

 

 

 

 

 

 

 

 

 

 

 

抄报:临沂市环境监察支队                                 

抄送: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环保(所)办公室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办公室    201810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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