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罗环发〔2018〕2号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
关于印发《全区“迎新年、保平安”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环保(所)办公室,监察大队、局属各科室,各
有关企业:
为深入开展我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研究,现将《全区“迎新年、保平安”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
2018年1月9日
全区“迎新年、保平安”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罗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迎新年、保平安”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安发〔2018〕1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底线思维,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破除侥幸心理,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彻底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切实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坚决遏制突发环境事件高发、频发态势,筑牢环境安全防控体系,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与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月15日—1月31日)。各街镇环保(所)办公室要根据罗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迎新年、保平安”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安发〔2018〕1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检查计划,并于2018年1月17日前将电子版报送区环保分局应急办公室(邮箱:lz7105112@163.com)。
(二)自查自改阶段(2018年1月—3月)。各街镇环保(所)办公室要督促企业对照《罗庄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的内容进行自查自改。企业要开展全面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并将检查内容纳入安全生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中,对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科学实施;要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报环保部门备案;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内容要求,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
(三)全面检查阶段(2018年1月—3月)。各街镇环保(所)办公室按照《罗庄区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职责界定,对辖区内企业全面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要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对辖区内检查对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要跟踪治理,确保整改到位。各街镇环保(所)办公室要组织填写有关现场检查单和督查单(详见附件2和附件3)。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4月)。各街镇环保(所)办公室要对本地区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查缺补漏,全面总结,并建立长效机制。填写集中行动相关汇总表(详见附件4),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和汇总表报送区环保分局。分局各督导组(见附件1)要在4月2日前完成对所负责街镇的督促检查工作,并对重点检查对象隐患治理情况开展现场督导。
三、检查范围
各街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重要设施。重点组织对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企业(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及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等环境风险防控情况以及其它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隐患开展检查工作,对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四、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和涉重金属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情况。主要内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和培训情况,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环境风险防控情况,事故收集设施环境风险防控情况,清净下水系统、雨水系统、生产废水系统环境风险防控情况等。
(二)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情况。主要内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和培训情况,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等环节环境风险防控情况,事故收集设施环境风险防控情况,清净下水系统、雨水系统、生产废水系统环境风险防控情况,“三防”(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设施建设情况等。
(三)其它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隐患。各街镇要结合辖区行业特点和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检查其它易产生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行业企业,全面排查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风险单位,确定具体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环保(所)办公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区“迎新年、保平安”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切实负起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责任。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开展集中行动的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完善环境安全责任,切实把环境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各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负起环境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并认真配合街镇环保(所)办公室开展检查。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街镇环保(所)办公室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集中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对检查和督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督导组,并现场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跟踪落实整改;严重危及环境安全的,要立即上报区环保分局,并要求停产整改。对未开展集中行动或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强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坚决杜绝迟报、瞒报和不配合信息调度的情况;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改治理无望的企业,向区政府提出关闭建议,拟定关闭名单,报区政府并送区环保分局。
(三)加大暗访抽查力度。在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分局各督导小组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查现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暗查暗访。要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防止检查工作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对拒不整改环境安全隐患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将企业相关信息报送市环保局和区政府,并公开曝光一批环境风险隐患突出且排查治理不力的企业名单,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附件1:督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2:《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场检查单》
附件3:《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场督查单》
附件4:《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汇总表》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
2018年1月9日
附件1:
督导小组人员名单
序号 |
督导组组长 |
成 员 |
联系人 |
督导街镇 |
1 |
于高峰 |
污防科、监察中队 |
李思东 |
罗庄、盛庄 |
2 |
张正芝 |
管理科、项目中队 |
冯宗友 |
傅庄、册山 |
3 |
张 宁 |
监测监控科、收费中队 |
颜培飞 |
高都、黄山 |
4 |
孙 谦 |
法 宣 科 |
王昭志 |
褚墩 |
5 |
张 亮 |
信访中队 |
石镇瑞 |
沂堂 |
附件2: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场检查单
街镇环保(所)办公室工作人员: 企业负责人:
附件3: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场督查单
企业名称 |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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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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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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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镇环保(所)办公室工作人员: 企业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