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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2371311004215818L-30/2017-12270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畜牧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成文日期  2017-12-27
 公开日期  2017-12-27  发布机构  罗庄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统一编号    
罗庄区畜牧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增强工作纪律性和责任感,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结合畜牧局工作实际情况,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区“亮剑承诺马上干”工作要求,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增强工作纪律性和责任感,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广大职工争创一流业绩,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切实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孬干好一个样”的状况,推动畜牧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考核范围

畜牧局全体工作人员(副科级以上干部除外),副科级以上干部以组织部考核为准。

三、考核内容

机关绩效考核根据各科室职责制订的全年工作目标、分工定责、责任细化、落实到人情况确定,主要针对机关作风、岗位职责、工作效能、工作纪律等方面内容,公平公正、客观真实、讲求实效。从政治修养、业务工作、工作纪律、廉政建设、信息宣传、综合评价六个方面各100分基础分(分值上不封顶,最低0分)进行量化考核。

1、政治修养(100分)

(1)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会议、党建、政治业务学习等活动,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

(2)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接待来局办事群众,由于工作态度或作风问题被反映或检举,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2、业务工作(100分)

按照各科室工作职责,认真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工作任务。

(1)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完成本局或上级业务局安排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工作出现明显或较大的差错,每次扣5分。

(2)对省、市畜牧部门进行的各种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或受通报批评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每次扣5分。

(3)窗口科室对外来办理业务的,应按规定流程工作日进行办理,未及进行办理的经查实每次扣1分;因答复错误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4)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受到省、市、区及局级表彰奖励的,每有一次分别加50、30、20、10分(以书面文件及领导研究为准)。

(5)承担省、市畜牧局、区政府现场会每次给相关人员加20、10分、10分。

3、工作纪律(100分)

(1)按时上下班,发现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无故旷工每次扣2分(旷工时间累计达15天的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无故不参加组织的各种集中学习、会议的每次扣2分。无故不按时双休日、节假日值班的每次扣2分。

(2)上班期间私自外出,不按规定请销假的,每次扣2分。

(3)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串岗、办私事、干私活,每次扣2分。被上级纪委等部门检查通报的,一次扣10分。

(4)病假经领导批准后(必须持有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不计分、不扣分;正常的节假日不计分、不扣分。

(5)加班一天加6分(加班以考勤机数据为准。加班主要指有新的工作任务或领导交办的紧急任务需要在下班时间完成的。加班需要填写加班审批表,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办公室登记。记分方式如下:0―2小时,计1.5分;2―4小时,计3分;4小时以上计6分(每周一统计上周加班情况)

4、廉政建设(100分)

严格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建设要求的(100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要求,被反映或举报,查证属实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按纪委有关规定处理。

5、信息宣传(100分)

(1)根据信息工作任务分工,各科室任务为2篇/月。

(2)在完成信息任务的基础上,在国家级媒体刊登每篇计100分;省级媒体刊登(主要是指省级主流媒体及农业部)每篇计50分,市级媒体(主要指市两办信息、市报和省级主管部门)刊登每篇计20分,区级媒体(主要指区两办信息、区报和市主管部门)刊登每篇计6分,其他各类指挥部、办公室刊登的信息计2分。

(3)同一篇信息在不同媒体刊登,按最高级别媒体刊登计分。

(4)完不成信息宣传工作任务的扣10分,科室由多人组成的,全体科室人员都扣分;每月每多写1篇,加2分。

(5)信息撰写由分管领导签字把关后报办公室统一投稿。

6、综合评价(100分)

年底局班子成员和全体职工对全体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1)执行党组决定情况,未严格执行的,每次扣2分。

(2)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听指挥,每次扣2分。

(3)对交办的工作不在规定的工作日完成,每次扣2分。

四、考核组织领导

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职责:制订、修改绩效考核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绩效考核工作,审定考核结果。下设督查室,负责具体的日常考核工作及材料汇总。

五、考核程序

采取定时考核与平时抽查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1、日常考核。由督查室成员就工作纪律考核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记录情况、收集资料,并记好抽查结果。

2、季度初评。每个季度由督查室成员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季度评议,将考核结果予以反馈,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年终总评。2018年初,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全年总评,得出2017年度所有工作人员考核得分结果。

六、考核结果运用

1、督查室根据全年绩效考核的汇总情况,考核得分记入个人绩效评定档案,初步审定优秀人选名单。

2、全年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评先树优、评价职工的主要参考依据。

全年绩效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发放挂钩。

七、未尽事宜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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