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20]3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罗庄区教育巷1号财税大厦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
四、办理条件
疫情期间正常经营、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就业扶贫车间,按照吸纳在劳动年龄内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数量,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吸纳就业补贴。
五、申请材料
吸纳劳动年龄内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扶贫车间,向人社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吸纳人员花名册
3、人员收入证明材料
六、基本流程
(一)就业扶贫车间提交相关补贴申报材料;
(二)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审核后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罗庄区教育巷1号财税大厦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
(二)电话咨询:0539-8243052,0539-8243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