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办发〔2019〕45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市驻罗庄有关单位,区直有关事业单位,罗庄经济开发区:
《罗庄区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
罗庄区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方案(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创新审批模式,提高审批效能,助推我区经济发展,着力打造一流的行政服务环境,确保我区工程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模拟审批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尚未完全具备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条件的情况下,为使项目早开工,在未供地前就开始进入审核程序,各审批部门先不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只出具注有“模拟”字样的审核文件,待达到法定供地条件时,再依次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将模拟审批转化为正式审批的一种审批创新模式。
第三条 模拟审批的范围
1.政府性投资项目;
2.列入年度建设投资计划的重点项目(重点是工业、生产性服务类、基础设施类投资项目);
3.区委、区政府明确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4.区委、区政府明确的一事一议、特事特办项目;
5.其他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确定的项目。
第四条 模拟审批的基本原则
(一)自愿申请原则。模拟审批以投资人自愿为前提,由项目辖区政府或政府成立的指挥部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并作出相关承诺。
(二)高效运行原则。对进入模拟审批的项目要在不影响审批部门履行职能的前提下,做到后置部门提前介入、提前咨询、提前辅导的审批过程。
(三)内部运作原则。模拟审批只作为项目审批内部运作的创新方式,模拟审批过程中出具的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文件的法律效力,模拟审批文件未转换为正式文件前工程不得开工建设。
第五条 模拟审批基本条件
(一)项目应符合我区优先发展产业导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对产业具有拉动作用,有利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二)已批准立项;
(三)已办理有关环保项目初步审查意见;
(四)模拟审批项目符合区域规划选址和设计条件要求,控规虽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准,但已获得主管部门审定;
(五)对模拟审批项目的拟用地,经区自然资源局综合审查认定,基本符合用地要求且已上报待批准;
(六)模拟审批项目所在地周边不存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敏感源;
(七)项目模拟审批权限属于区属各职能部门审批权限之内。
第六条 模拟审批操作流程
模拟审批分为提出申请、联合认定、模拟审批、文件转换四个阶段。
(一)申请审批阶段。经项目主体单位(投资人)要求,由项目辖区政府或政府成立的指挥部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受理窗口提交模拟审批申请表、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二)联合认定阶段。由区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办公室组织召集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分局等审批部门对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并召开联审会议初步确定进行模拟审批的可行性。召开会议汇总相关审批部门意见,出具联审会议纪要,决定项目是否进入模拟审批程序。
(三)模拟审批阶段
1.项目进入模拟审批阶段后,建设投资项目模拟审批受理窗口一次性告知审批要求和相关条件,项目主体单位(投资人)按要求准备项目审批申请资料。
2.各审批部门按项目联审会议纪要和部门审批职责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模拟审批,每个审批环节所需的刚性前置条件,一律视为已经具备,暂按模拟程序完成审批工作,出具“模拟”字样的审批文件(意见书),并加盖本部门模拟审批专用章。
3.申请单位按照现行项目审批要求提交材料。审批部门要在受理时向申请单位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申请单位应按审批部门的要求5个工作日内报送;申请单位在审批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相关部门可实施暂停审批(暂停不计入审批时间)。
4.申请单位审批事项被暂停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关键性材料,可申请恢复该建设项目审批程序。逾期不提交申请的,退出模拟审批。退出模拟审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单位承担。
5.对条件具备的审批事项,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限时办结、抄告相关”的要求,由相关单位直接签批。
(四)文件转换阶段
1.建设投资项目在办理正式供地手续时,申请人根据审批要求,及时补充完善有关资料,凭模拟审批文件向相关审批部门领取正式审批文件。
2.各审批部门按原出具的模拟审批意见内容要求,根据部门审批顺序,科学填写审批文件日期,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的审批文件,同时收回模拟审批文件资料等。
第七条 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区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区政府成立区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审批、协调和服务工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设模拟审批受理窗口,负责接收建设项目模拟审批申请表及承诺书,并向有关审批部门进行模拟材料送达、流转工作,协调各审批部门实施模拟审批、流转和保存模拟审批文件,确保模拟审批高效规范运行。
第八条 职责分工
1.区模拟审批办公室具体负责建设投资项目的模拟审批组织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审批部门和项目主体提出的各类问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任务;
2.区纪委负责对各审批部门开展模拟审批情况每季度进行监督检查,对模拟审批中工作不到位、效率不高等问题一季度一汇总,督促相关部门整改或进行效能问责,实行一季度一处理,确保模拟审批工作落到实处,并卓有成效的开展。区政府督查室要强化督导,每月进行督查抽查,择件跟踪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3.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在权限内做好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建设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工作;
4.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上报及办证等工作;
6.区住建局负责勘察、施工图图纸审查备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等工作;
7.区直有关部门等部门依照职能,按照并联审批的规定,同时做好各自部门的审批工作,区模拟审批办公室负责做好模拟审批过程中各事项的衔接协调工作。
第九条 项目主体和责任单位要根据模拟审批要求按时提供报批资料,做好前期工作。项目审批单位要按照投资代办的规定,实行项目代办服务,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代办员全程办理,确保模拟审批项目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
第十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 罗庄区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申请表
2、罗庄区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承诺书
附件2
罗庄区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承诺书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罗庄区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方案(试行)》要求,为更好组织开展我单位申请的 项目审批,确保各项审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努力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建设、现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自愿申请“模拟审批”,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我单位保证及时上报审批资料,主动配合审批工作,因资料报送迟缓活资料质量问题影响审批速度的,由我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三、“模拟审批”审批过程中需由我单位承担的费用,我单位将按时缴纳。
四、“模拟审批”审批中的预审意见转为正式审批前,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需重新进行设计、图审、评估评价的,产生费用及风险由我单位承担。
五、如我单位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将自行放弃审批;如取得的土地面积等内容与“模拟审批”审批结果有差异的,由此引起的纠纷或产生费用等后果由我单位自行负责。
六、“模拟审批”中的预审意见非正式审批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力,我单位承诺在取得正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再进行施工,如出现“未批先建”行为,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处罚。
法定代表人 申请单位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