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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20/2018-00000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随机抽查实施办法(试行)  成文日期  2018-12-26
 公开日期  2018-12-26  发布机构  罗庄区应急管理局
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随机抽查实施办法(试行)

为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执法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罗办发〔2018〕12号)、市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随机抽查实施办法(试行)》(临安监发〔2018〕149号)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参加科室和人员

(一)区安监局执行安全生产执法随机抽查办法的科室分别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商贸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烟花爆竹科、培训科。

(二)安全生产执法随机抽查工作中的执法人员,为区安监局具有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人员,详见执法人员名录库(附件2)。

二、抽查方式

(三)安全生产执法随机抽查是指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即: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在依法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通过抽签方式随机抽取监管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将抽查工作流程、检查结果公开的工作方式。

(四)区安监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监察大队、各科室每年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计划》,以安全生产执法随机抽查为主要检查方式,科学安排全年的监管检查工作。

三、抽查对象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列为重点抽查对象: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2、具有较大危险性且区安监局认为有必要重点抽查的行业、企业;

3、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诚信等级低的企业;

4、近3年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5、投诉举报多、经营异常、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

(六)重点抽查对象以外及综合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抽查对象名录库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由各街镇安监办和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四、抽查程序

(七)区安全生产执法随机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双随机抽查组织工作。监察大队具体承办。

(八)区安监局工商贸科、危化科负责提供抽查对象名单。

(九)执行安全生产执法随机抽查工作的相关科室在牵头组织抽查时,须提前3天到区安全生产执法随机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抽查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

(十)区安全生产执法随机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相关科室的阶段工作需求,随机抽取抽查企业;按行业随机抽取执法科室,并从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织全区集中执法检查时,随机抽查范围可以涵盖街镇执法人员、街镇抽查对象名录库。

(十一)抽签过程中,牵头组织抽查的科室、机关党支部、监察大队三个科室应最少安排一人在现场。

(十二)监察大队负责编制随机抽查结果表(附件3)。每次随机确定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后,经牵头组织抽查的科室、机关党支部、监察大队等现场操作、监督人员签字,由监察大队负责备案。

(十三)监管检查抽查对象时,至少安排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如遇被抽取的执法人员因故无法履行职责的,应当再行随机抽取递补。

(十四)监管检查时需聘请相关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专家的,由牵头组织抽查的科室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安排。

(十五)执行安全生产执法随机抽查工作的相关科室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随机抽查工作情况报送到局安全生产执法随机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事项和频次

(十六)抽查事项的确定。区安监局确定的危险化学品执法检查、冶金执法检查、烟花爆竹执法检查、涉氨制冷执法检查、涉爆粉尘执法检查、涉有限空间执法检查、综合执法检查(集中/异地执法检查)八项执法事项(以上检查事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内容)均为抽查事项。

(十七)抽查频次的确定。抽查事项涉及的相关执法科室,按照区安监局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确定的检查频次,组织随机抽查。安全生产执法随机抽查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级结果相结合,对风险大、隐患多、安全条件差的企业,应当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六、结果公示与运用

(十八)按照“谁执行谁公开”的原则,由区安监局牵头抽查科室提交办公室,在区政府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公布安全生产执法随机抽查情况以及查处结果。(公示样式参考附件4)。

(十九)检查完成后,应对照《罗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程序》,对存在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的失信行为或纳入区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情形的企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通报或公开。

(二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作出后,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山东临沂)”平台及其他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引导推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法守法。

(二十一)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街镇及相关部门通报反馈。

七、其他要求

(二十二)安全生产执法随机抽查工作实施回避原则,凡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检查人员、随检专家等要主动回避。

(二十三)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抽查对象名录库实行动态更新。

(二十四)各相关科室要创新方式、职责到岗到人,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推动实现安全生产执法随机抽查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十五)执法人员对被抽取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管检查时,不得妨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言行,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

(二十六)检查期间,要强化廉洁执法和纪律约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工作纪律,做到规范、公正、阳光、廉洁执法。

(二十七)各街镇安监办要参照本办法制定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执法随机抽查实施办法,并报送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二十八)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罗庄区安全生产执法随机抽查领导小组

组长:郑建利区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朝辉区安监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顾召富区安监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刘希贝区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宝泯区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纪强区安监局党组成员、安监大队大队长

成员:周宁波工商贸科科长

关涛危化科科长

亓彦职业健康科科长

顾晓伟办公室负责人

徐志文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陈文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

王洪斌非煤矿山科、烟花爆竹科科长

平学华培训科科长

区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随机抽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执法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和考评,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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