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办发〔2016〕64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现将《罗庄区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9日
罗庄区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区城郊型都市农业、休闲采摘农业发展特色,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为目标,以家庭农场主、农业合作社及农民协会领头人及种养殖大户为培育对象,以教育培训、资格认定管理为主要手段,以政策扶持为保障,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
通过开展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工作,逐步建立常态化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努力打造一支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全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性工程。区发改、教体、财政、人社、农业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2、尊重意愿、积极引导。大力宣传发动,提高农民积极性,引导农民自愿参加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根据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合理确定培育方式、培育内容。
3、服务产业、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我区都市农业发展特色,坚持发展壮大观光采摘、高档瓜果蔬菜生产两个重点,根据产业需求开展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教育培训,分类型、分产业制定认定标准,落实相关的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整体提升我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4、严格考核、科学认定。对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农民,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信息库。科学制定认定标准,对申请认定新型职业农民资格的,严格按照标准组织认定,认定合格的,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资格退出机制,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动态管理,实行三年复审制,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出。
二、主要目标
(一)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
根据我区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围绕“一个特色、两个重点”,开展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0人。探索形成具有我区特色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认定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体系,加快建立“三位一体、三类协同、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初步打造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具有新理念、新技能、新觉悟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我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设
探索新型职业农民信息化管理教学模式,建设东开有机蔬菜新型职业农民田间学校视频课堂,利用移动云视频技术,将东开有机蔬菜新型职业农民田间学校视频课堂与全市其他七个视频课堂联动起来,广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现远程视频教学、远程信息管理等功能,探索新型职业农民信息化培育和管理的良好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探索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模式
1、突出观光采摘农业发展、高档蔬果种植重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发展关键环节,研究确定教育培训内容,设置教学培训课程,按照“教育先行、培训常在”的原则,结合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技推广、送科教下乡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
2、根据新型职业农民能力素质要求,以区农广校为主体,以区农技推广中心和街镇农技站为支撑,以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经常性、制度化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活动。
3、根据培训内容和对象的不同,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分片、分班、分类、分期开展培训,通过理论讲座、实践操作、观摩交流等形式进行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建设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师资库。建立导师制度,在系统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职业农民开展一对一教学指导和跟踪服务。
(二)探索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
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应坚持政府主导和协调,发布认定管理办法,出台配套政策和措施。
2、根据产业发展水平和产业要求,提出包括知识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规模、生产经营效益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建立认定程序和个人档案管理制度。
3、积极探索制定新型职业农民管理办法,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分类培养培育,对考核合格的职业农民,纳入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新型职业农民退出机制,对严重违规违法、生产经营水平低下以及超龄者,应按规定和程序予以退出,不再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三)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扶持体系
1、针对新型职业农民产业发展需求,研究探索相关扶持政策与职业农民培育联系的机制,将现有农业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
2、研究制定我区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步骤
新型职业农民是具有较高素质,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生产经营规模、资金投入能力和较高的生产力水平,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现代农业从业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要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调研,遴选确定培育对象
2016年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全部为生产经营型人员培训。项目实施单位要结合实际,重视调研,统筹考虑相关产业从业人员状况和人才需求,制定出台新型职业农民遴选标准。加强调查摸底工作,由各街镇农技站牵头,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村居推荐的形式,择优选拔学员,搞好培育人员筛选。原则上培育对象年龄在18至60周岁之间,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学习能力,重点选择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和农业企业负责人,优先选择在“一个特色、两个重点”即都市农业特色产业中从事观光采摘农业、高档果蔬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培育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切实组织好200人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二)加强基础条件建设,建好培育工作平台
田间学校及实训基地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基础,加强教育培训条件建设,做到有基地、有教室、有设备。结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高产创建等农业项目的实施和农业示范园区项目建设,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田间学校及信息化示范基地。
加强农民田间学校建设。按照市农业局《关于加快推进农民田间学校建设的意见》要求和新型职业农民生产技能培训需求,按照统一建筑标识、统一培训流程、统一培训装备、统一师资队伍、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团队建设活动的“六统一”标准,由农业部门考察审核、确定、管理。
抓好实训基地建设。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高产创建示范方(片)、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建设一批集科技创新、试验示范、技术指导、实践实训为一体的高标准实训基地。对经认定挂牌的各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要安排开展对培育对象的现场培训和实践操作,并在产业发展、科研示范、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和大力支持服务,使实训基地成为农民实践实习和职业农民培育的有效平台和载体。计划在学员产业聚集区开设集生产实训与田间学校于一体的标准化基地5处,即东开有机蔬菜田间学校、双合种植专业合作社田间学校、金源种植专业合作社田间学校、嘉盛农场田间学校、白莎草莓种植专业合作社田间学校。
大力组织实施好新型职业农民信息化管理教学工作,建设好东开有机蔬菜新型职业农民田间学校视频课堂,充分发挥、利用移动云视频技术搞好教学活动。
(三)规范培育管理,提升培育质量
1、围绕特色种植业、采摘观光农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发展关键环节研究教育培训内容,科学设置教学培训课程。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要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分段安排课程,强化分类指导,做到“一班一案”,建立指导员制度。按照“教育先行、培训常在”的原则,对生产经营型农民开展全产业链两段式技能培训,其中一段重点培训实际操作技能,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42学时;另一段重点培训生产管理与市场营销知识,集中培训时间安排7天、不少于48学时。
(1)生产技能培训。按照培育产业的不同,采取小班制授课,每班学员50人,采用集中讲授和“田间学校”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少理论,多实践。培训内容要切合主导产业,满足农民需求,解决生产经营过程存在主要问题。要采取“三员协同”授课方式,安排三位教师协同授课,其中一位辅导员,负责主持田间学校实施流程;一位农技专家,负责田间学校理论指导、问题解答等;一位乡土专家,负责现身说法、经验讲解等。
(2)经营管理培训。主要采取“异地集中、准军事化”的培训模式进行组织实施。按照统一培训计划、统一培训教材、统一师资调配、统一培训资料、统一考试考核、统一发放证书等“六统一”开展培训,主要提升参训学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营销能力。
2、建设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师资库。按照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在全区遴选一大批熟悉“三农”、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特别要吸收农业生产一线的乡土专家、田秀才和经过知识更新培训的基层农技人员,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乡土专家信息库、讲师团和导师团。根据培训班对象和内容的不同,从师资库中挑选适合的专家授课,每次农民田间学校生产技能培训要有一位辅导员、一位农技专家、一位乡土专家。加强师资库动态管理,培训后组织学员对培训效果进行测评,及时淘汰不合格人员,补充增添优秀师资,确保教师整体水平。
3、建立导师制度,在系统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职业农民开展一对一教学指导和跟踪服务。突出需求导向,开展全产业链培养和后续跟踪服务。
4、征订编印培训教材。结合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需求,除征订上级统编教材外,还要组织专门人员编写通俗易懂的教育培训教材。
(四)制定完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办法,开展资格认定工作
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应坚持政府主导和协调,根据产业发展水平和产业要求,提出包括知识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规模、生产经营效益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发布认定管理办法,出台配套政策和措施。具体认定工作由区农业局负责实施,区农广校承担具体培训事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维护。
2、认真贯彻落实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稳定推进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颁发国家农业部统一印制的《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把通过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全部纳入信息管理系统,作为扶持和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生产的主要依据。
3、把好出入两个关口,强化动态管理。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分类培养培育,对考核合格的职业农民,纳入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新型职业农民退出机制,对严重违规违法、生产经营水平低下以及超龄者,应按规定和程序予以退出,不再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五)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强化扶持政策
对培育工作中的优秀新型职业农民给予表彰奖励,加强对持证新型职业农民的后续服务及扶持政策力度,保证新型职业农民优先享受各项扶持优惠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和统筹协调,成立以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发改、教体、科技、财政、人社、农业、畜牧、林业及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罗庄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
(二)强化政策扶持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在土地流转、财政支农项目和惠农、税收、金融、保险等政策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一点两线式”培训及实训、参观交流、聘请师资、信息化手段利用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学杂费补助。财政部门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对于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大意义、成效做法和相关扶持政策,充分挖掘新型职业农民在发展现代农业、推广农业科技、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事迹,在全区营造关心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罗庄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
2、2016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资金预算表
罗庄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丽云 罗庄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杨翠晓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刘克区 区发改局局长
石士连 区教体局局长
张雪莲 区科技局局长
张其伟 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科级)
孟宪伟 区人社局局长
王铁骊 区农业局局长
陈洪波 区畜牧局局长
张 灏 区林业局局长
赵 勇 人民保险罗庄支公司副经理
王宏伟 罗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焦洪杰 傅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 超 盛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晓燕 册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徐启辉 高都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赵汝江 沂堂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刘文峰 褚墩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黄学军 黄山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王铁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资金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