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办发〔2016〕22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市驻罗庄有关单位,区直有关事业单位:
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区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期间,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针对政府工作共提出代表建议61件、委员提案96件(其中一般建议17件)。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
建议、提案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对政府工作实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凝聚着代表委员们的智慧,对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实现“科学跨越、二次崛起”的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把办理工作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真正做到领导责任落实、具体承办人落实、承办措施落实、办理质量落实,对重要的建议、提案,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组织研究办理,确保如期完成办理任务。区政府办公室将继续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及时调度,严格督查,推动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办理程序,全面提升建议、提案办理的水平
各承办单位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要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做到登记、分办、督办、答复、落实各个环节环环相扣,同时着重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建议、提案的解决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
(一)各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要认真研究办理措施,明确领导分管,指定专人负责,对建议、提案中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和委员介绍情况,说明原因,并拿出长远规划和办复时间表。
(二)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通过走访、座谈、通讯联系等方式,了解代表和委员所提建议、提案的内涵,征求办理意见。要把采纳建议、提案同改进政府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结合起来,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重点问题,促进一个方面的工作。
(三)各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委员时,对建议、提案初次答复后,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补充答复;对代表和委员不满意的,要迅速分析研究,查找原因,改进工作,并认真作出书面补充答复。
三、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复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对答复函件的内容和格式严格把关,按照建议、提案答复的规范格式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复,对不符合要求的重办,保证办复的质量。
(一)严格办复要求。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区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期间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要于6月5日前办复。个别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复的,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告交办机关并申请延期,最迟不超过6个月。建议、提案必须以正式文件格式进行答复,一式两份报区政府办公室,答复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语气要诚恳、谦逊。
(二)加强协调配合。同一建议、提案,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牵头承办单位要积极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要主地将答复以书面形式提供给牵头承办单位;需要两个单位合并牵头办理的,要会签答复。
(三)强化督查督办。在办理过程中,如发现有办理不认真、敷衍塞责、答复意见不符合实际、重答复轻落实或无故拖延办理时间等现象的,区政府办公室将实施个案督查,责成承办单位限期改正并报告处理结果。对应当实施行政问责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附件:1、 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办理分工表
2、 区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分工表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