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办发〔2019〕33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为适应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新形势,促进我区语言文字工作持续、均衡、健康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
请各街镇、各单位结合本地、本系统(单位)实际,认真履行语言文字工作职责,不断提升语言文字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区域、领域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为增强城区语言文字实力、构建和谐语言文字生活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1:罗庄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2:罗庄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
附件1:
罗庄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组 长:王兆艳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张 灏 区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区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密士宁 区新闻宣传中心主任
姜 英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主任科员
张聪聪 区图书馆馆长
李宝聚 区融媒体中心总编辑、区广播电视台总编辑
刘 翔 区人武部基地主任
滕孝敬 团区委副书记
成 员:李增辉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王晓旭 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刘 林 区委党校副校长
艾燕燕 区档案馆副馆长
相 丽 区总工会四级主任科员
张 婧 区政府办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崔广胜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区教学研究中心主任
张学升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慈善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世涛 区普法宣传中心主任
王 宁 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区国资中心主任
陈晓东 区住建局副局长
武伟凤 区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
李荣山 区商务局国际商会会长
邢广义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香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李 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徐华怿 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盛庄中队长
汤怀泉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圣平 区体育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春廷 罗庄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高 巍 罗庄交通分局副局长
孟祥振 罗庄移动分公司副经理
王庆东 罗庄电信分公司副经理
各街道(镇)办事处(政府)分管领导
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区教体局教学研究中心主任崔广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师训室主任王丽飞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罗庄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加强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宣传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对用字进行监督检查,杜绝错别字、繁体字出现,对编辑、记者进行普通话、规范汉字等知识培训测试;完成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宣传、报道任务;将文明用语用字纳入区级文明单位考评标准和市民文明行为规范,支持指导文明用语用字示范创建活动。
区委统战部在系统内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凝聚力、向心力。
区委机关工委 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区直机关作风和能力建设内容,对区直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语言文字法规教育和能力培训。
区委党校 将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应用能力培训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做好本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范校园用语用字。
区档案馆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日常工作中,在档案管理中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标准,加强培训和落实。
区人武部在系统内推广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对部队社会活动中正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区总工会积极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在相关群体中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团区委 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在本团体内组织开展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结合青少年实践活动开展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活动。
区政府办公室 组织和参加语言文字工作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督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各镇(街道)政府贯彻实施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建立、完善督查制度;倡导区级机关公务员带头讲普通话、用规范字;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语言文字工作。
区教育和体育局 在区政府和区语委指导下,做好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与考核评估工作。监督检查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和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协调区语委各成员单位做好本辖区、本系统的语言文字工作;做好全区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列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内容。负责区语委日常工作。
区民政局对地名标志等用字规范化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在本系统各级机关和服务窗口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区司法局督促指导本系统各单位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和开展法律服务时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区财政局 做好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区语委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必需的经费予以保证。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做好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抓好公务员、所辖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把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与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结合起来,同有关用人制度结合起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做好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宣传工作,负责本单位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管理工作;督促各类建筑工地规范用字;在城区主要街道及有关公共场所设置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标示。
区农业农村局将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列入科教兴农规划并组织实施。
区商务局 做好本系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违反语言文字规定的商场进行查处,严格审查和监管各商场的名称、商标、商品包装、标签、广告、牌匾以及电子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的用语用字,依法查处违反用字用语规定的广告制作、发布发行。
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标准规范,制止不规范汉字的出版活动;实行演艺人员、导游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上岗制度;指导方言资源保护、方言文化传承活动;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文化市场用语用字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文化市场不规范用字的执法检查。
区卫生健康局 将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纳入医疗卫生系统考核机制及职业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药品、药材、保健品产品说明用字规范,做好医院等卫生窗口行业的推普工作。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在全区政务服务系统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规范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用语和环境设施用字。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职能范围内抓好社会用字的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的政策、规定,堵源截流,把好市场登记注册关;建立社会用字的检查监督机制,检查城区内商品包装、商标等社会用字;定期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进行语言文字的培训与测试。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将社会用字规范化纳入城市综合管理内容,负责户外广告、门面招牌及公告信息标志中不规范用字的执法整改;协同相关单位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检查和执法;在城管执法活动中推行文明用语和规范用字。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本系统内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行业内各单位用语用字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区广播电视台发挥广播、电视的示范作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在播音员、主持人中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测试,做到持证上岗;对电台、电视台各栏目用语用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每年的推普宣传周期间,制作、播出公益广告,通过电台、电视台对宣传周活动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区体育中心 在体育系统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体育赛事、群体活动、体育经营活动中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罗庄公安分局 规范全区道路交通标志用字;规范公安干警(交警)公务用语用字;在本系统各级机关和服务窗口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参与检查、纠正不规范的社会用字。
罗庄交通分局在本系统从业人员中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交通运输公共场所语言文字规范化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罗庄移动分公司、罗庄电信分公司在营销人员和电话接线员中积极推广使用普通话,开展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字活动,做好本系统的语言文字宣传普及工作。
各街道(镇)办事处(政府)及时向区政府汇报本街道(镇)内语言文字工作情况,传达区政府的语言文字工作指示精神;督促本街道(镇)内行政机关贯彻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督促公务员带头讲普通话、使用规范字;协调解决本辖区内语言文字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做好国家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的对外宣工作;根据区语委的要求,认真做好本辖区及所属单位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