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办发〔2018〕40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市驻罗庄有关单位,区直有关事业单位:
《关于加强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关于加强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办字〔2018〕46号)和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临政管办发〔2018〕15号)《全市县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临政管办发〔2018〕1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切实做好重点民生事项,全面推动代办服务开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保姆式政务服务。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关于加强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办字〔2018〕46号)要求,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技术手段,以全面代办服务为工作抓手,进一步完善我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政务服务实体平台和网上平台深度融合,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区街道(镇)社区(村)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网通办”,为社会提供多层次、全方位,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
二、工作任务
(一)提升改造场所功能。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在现有基础上,根据“放管服”工作要求,结合群众、企业的办事需求,实施事项流程再造,着力打造“一窗受理”,提供“一站式服务”。
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要按照“一个街道(镇)集中建设1处便民服务中心”的原则,整合街道(镇)便民服务办事平台,推动便民服务中心集约高效运行。各街道(镇)要对现有实体服务平台无法满足进驻事项需求的,适当采取改扩建等形式,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增幅扩容,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场所使用面积不能低于300平方米。
社区(村)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因地制宜,保证便民服务室及代办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满足企业和群众的需要。3000人以上的规模社区(村)便民服务室场所面积应不小于60平方米,3000人以下社区(村)便民服务室场所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新建社区要全部设立符合标准要求的便民服务室,所有行政村要设立便民服务室或便民服务代办点,实现社区(村)便民服务室100%覆盖。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各街镇;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
(二)推动服务平台规范发展。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服务平台要实现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进驻事项、统一网络系统,以标准化平台集中对外服务。社区(村)要统一规划建立便民服务室,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名称统一为“xx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村)设立的名称统一为“xx社区(村)便民服务室”,统一标识为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外观标识。
区、街道(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窗口人员规范制度,对工作人员考勤、仪表、语言、办事等方面提出明确规定要求,确保窗口服务标准统一、规范统一;强化对窗口人员、代办员管理考核,建立健全综合考评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当事人评价机制、第三方评议等制度,强化内部考核。所有服务规范、工作规章制度必须做到上墙公开。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各街镇;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三)充实完善服务事项。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依据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将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如有特殊原因不能进驻中心的,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要服从统一管理,实行信息共享,统一在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办理事项。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对照罗庄区街镇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全面梳理,进一步将涉及卫计、民政、水利、农经、村镇建设等政务服务类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属于街道(镇)职责权限内的事项,以及区级职能部门服务延伸到街镇的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直接办理。将适宜进驻的便民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社区(村)便民服务室,能在社区(村)里办成的事项,直接在社区(村)里办。
(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各街镇;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
(四)全面实施代办服务。区、街道(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要在中心内部设立代办服务中心,制定完善代办工作办法,明确代办职责、代办服务、代办内容、服务流程、工作机制等;安排专人负责为企业、群众领办代办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等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并为下级中心提供代办服务事项的接转、跟踪、督办、反馈等服务。在社区(村)一级全部设立便民服务室(代办服务点),每个社区(村)要配备1至2名责任心强、熟悉村情的人员做代办员,为村民开展“面对面”“零距离”代办工作。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代办员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每月报送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代办工作进行考评奖惩。
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网络客户端,为基层全程代办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指导群众使用政务服务移动系统(手机APP),为群众开展“面对面”“点对点”的代办服务。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代办系统要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密切配合、搞好衔接,按照层级将所代办事项进行无缝推送,实施多网点多层次的服务模式,力争实现基层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一般不出镇”。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各街镇;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五)加强人员队伍管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选派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服务优的工作人员到窗口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窗口工作人员应是进驻部门在职在编人员,窗口首席代表要由从事相应工作、有责任心的领导干部担任。窗口工作人员名单要及时报区政务服务中心备案。
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强化对窗口人员及代办员的业务培训,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和办理流程作为重点培训内容,为群众提供高效服务。同时强化礼仪培训和专业培训,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服务。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各街镇;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
(六)延伸网络平台服务功能。按照市级要求,稳步推进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应用,推进各系统数据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共享,强化一个平台服务,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行网上自助服务。区、街道(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要主动做好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对接和使用,推进政务服务网络向街道(镇)、社区(村)延伸,打通基层互联网与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实现“一号申请,一网通办”。创新网上服务模式,建立统一政务快递网络,着力推行证照材料快递寄送服务,实现物流信息与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减少群众跑腿次数,降低办事成本。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各街镇;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进三级服务体系建设,是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效能做出的重大部署,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政治工程。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及完成时限要求,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年底前如期完成任务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意识,对照工作任务分工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制定具体的工作办法,有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确保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严格责任检查。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各项任务时间节点要求,不定期对全区各街道(镇)、社区(村)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年底进行考评,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严重影响全区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