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办发〔2018〕38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市驻罗庄有关单位,区直有关事业单位:
《2018年区政府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计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
2018年区政府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计划
为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学法时间
年内至少举办4次集体学法活动。
二、学法形式
采取区政府常务会前学法等方式进行,由区政府办公室做好有关学习记录。
三、学法内容
选定法律学习内容要有针对性,要围绕区政府主要工作,结合领导干部工作需要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来确定。2018年主要学习内容为:
序号 |
学法内容 |
主讲单位(人)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
司法局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政府办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
监察委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版) |
法制办 |
5 |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草案 |
发改局 |
6 |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 |
环保分局 |
7 |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修改) |
国土分局 |
8 |
山东省违法建筑处置条例(拟起草) |
住建局 |
四、相关要求
学法计划由区政府法制办组织落实,各承担区级学法任务的单位应积极主动做好前期准备衔接工作,按照计划选定主讲人员、准备学习材料,可以是提纲挈领式的法律条文简述,也可以是通俗易懂且精简的PPT,打印成册,并于学习时间确定前3日将相关资料提交区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