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办发〔2017〕131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市驻罗庄有关单位,区直有关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17〕6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58号)要求,现就推进全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坚持“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构建统一指挥、反映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一方面,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各街镇要及时调整充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全面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各专业部门要健全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做好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另一方面,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各街镇要配备不少于2名专兼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应急管理职能。民政、安监、公安、卫生计生、环保等重点部门要设立专门应急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职人员(不少于2名),其他部门单位也要明确承担应急管理职责的机构和人员。
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立足实战、统筹规划,坚持专业化发展,强化应急救援队伍机制建设、装备建设和能力建设,打造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一是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街镇要以机关和村居干部、基层警务人员、医护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退伍军人等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为主,组建一支不少于60人的“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基层综合应急队伍。村居可根据实际情况,按驻地人口3%的比例、总人数不少于15人的规模,有针对性地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规模以上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不少于企业在职人数10%的专职或兼职应急队伍;其他企业要根据应急任务需要建立相应应急队伍。二是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部门职能职责,依托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加强防汛抗旱、矿山救护、地质灾害、森林消防、危化品事故救援、环境应急处置、医疗救援、卫生防疫以及交通、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重点基础设施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专业应急队伍的组建、培训和演练等工作,由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并报同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备案。三是加强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共青团、红十字会、基层社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建立应急志愿者信息库,健全应急志愿者队伍与专业救援队伍及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强化实战训练,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演练,并做好应急救援实战评估,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三、探索应急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模式。鼓励各街镇、各部门创新应急管理工作方法,加快推进应急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应急物资储备数据输入应急云平台,实行应急物资进仓入库、造册登记、审批调用的网上管理,做到应急物资分类准确、品种齐全、储量充足,实现全区应急物资的统筹共享。要逐步完善和优化各类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加强抗灾救灾、环境应急处置、医学救援、动物疫情及农林有害生物防控等物资储备,提高突发事件处置的物资保障能力。二是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继续开展街镇、社区、村居、学校、高风险企业等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示范,重点健全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开展风险评估、监测预警、隐患排查和动态监控,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四、规范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依托气象部门组建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负责预警信息统一发布。有关部门作为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负责相关预警信息的制作和预警级别的调整、解除等。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发布的预警信息,除行业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发布渠道外,统一由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通过手机、广播、电视、网络和预警信息发布专业终端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各级要明确专人负责预警信息的接收与传播,确保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和处理。同时,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优先、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或刊载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五、加快应急平台推广应用。区政府应急办要不断完善应急平台功能,将应急队伍、应急资源和风险隐患等信息资源纳入基础数据库。做好移动应急终端的推广应用,做到应急业务全程数字化流转,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要统一安装“临沂市应急云平台”APP,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效率。适时推进车载应急平台建设,遇有突发事件时,可通过车载应急平台回传现场音视频及图像信息,方便区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实现指挥中心与应急处置现场之间的实时互动。要加强对应急云平台应用情况的督导考核,将平台数据更新和整理情况纳入应急管理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