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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371311004452741X-02_Z/2017-12220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2017年建陶行业退城进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7-11-15
 公开日期  2017-11-15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罗政办发〔2017〕110号  有效性  有效中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2017年建陶行业退城进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罗政办发〔2017〕110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市驻罗庄有关单位,区直有关事业单位:

《罗庄区2017年建陶行业退城进园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

罗庄区2017年建陶行业退城进园的实施意见

根据《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临办发〔2015〕2号)、《临沂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15〕22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建陶行业退城进园进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在2015年—2016年关闭产能的基础上,2017年12月31日前,确保完成三年关闭产能或综合减排60%以上的任务。

(二)区政府制定《罗庄区建陶行业退城进园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退城进园工作。(《实施意见》另发)

二、优选方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机构,对全区48家建陶企业进行评估,采取百分制评测方法对建陶企业进行评估积分,结合“一票否决”项,末位依次确定关闭企业名单,按时间要求关闭企业。同一自然人有两家及以上企业的,每家企业作为一个独立单位进行评估。

三、关闭标准

企业停止生产,断水断电。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16日前)。

区政府制定出台《罗庄区2017年建陶行业退城进园的实施意见》,确定评估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全区建陶行业退城进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有关街镇、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企业进行宣传发动,引导企业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关系,把思想统一到生态环保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评估公示阶段(12月15日前)

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罗庄区建陶行业退城进园评估方案》,对全区48家建陶企业进行评估积分,出具专家意见,提交区政府研究同意后,通过罗庄区政府网站、报社等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示。

(三)集中关闭阶段(12月31日前)。

根据确定的关闭企业名单,建立区级领导、责任街镇、区级部门单位包抓一家关闭企业的“三包一”责任制。2017年12月31日前,为自行关闭阶段。区级包抓领导、责任街镇、包抓部门单位要督促指导关闭企业,自行落实关闭措施,实现停止生产、断电断水。2018年1月10日前,为依法关闭阶段。对2017年12月31日未完成关闭的企业,区政府将组织安监、环保、水务、供电、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会同区级领导、责任街镇、包抓部门单位依法进行关闭。2017年12月20日前,区级领导、责任街镇、包抓部门单位按照“一企一策”制定企业关闭方案,明确关闭时限、关闭措施,确保按时间要求完成关闭任务。企业关闭方案要经企业、责任街镇、包抓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区级包抓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区退城进园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1月10日前)。

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关停企业逐个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企业关闭到位。同时迎接市里检查验收。

(五)建立长效机制。责任街镇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区级领导、包抓部门单位要加强督导巡查,本着“一包到底”原则,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加强关闭企业监管,严防企业私自开工、私自生产、死灰复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区级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街镇、区级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陶行业退城进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建陶行业退城进园组织协调推进工作。相关街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按时完成退城进园任务。

(二)明确工作职责。要充分发挥好“三包一”责任制,区级包抓领导要发挥好牵头揽总作用,指导做好企业关闭工作。各街镇要落实主体责任,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抽调专人组成专班,切实做好企业关闭工作。各包抓部门要组成由一名科级干部带队的2-3人的督导推进组,配合做好企业关闭工作。区安监局要聘请专家逐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关闭。供电、水务等部门要落实断水断电措施。发改、经信、人社、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做好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研究上级关闭企业的政策,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帮助企业转型转产。

(三)加强检查督导。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对责任街镇、包抓部门单位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对重点工作节点实行专项通报。将建陶行业退城进园工作纳入全区大督查范围,区委督委办按照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抓得紧、进度快、成效明显的街镇、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进展慢、未按时完成关闭任务的街镇、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严肃问责。

(四)维护社会稳定。区级包抓领导、责任街镇、包抓部门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要求,全力做好关闭企业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公、检、法及信访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防范和化解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坚决打击阻挠建陶企业退城进园工作的各种行为。

附件:罗庄区2017年建陶行业退城进园评估方案

附件

罗庄区2017年建陶行业退城进园评估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临办发〔2015〕2号)、《临沂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15〕22号)等文件要求,确保完成建陶行业退城进园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导向科学、重点突出、规范可行的原则,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定评估内容和权重,由第三方咨询机构对全区建陶企业进行评估,实现优胜劣汰,确保完成退城进园任务,确保评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二、评估范围

全区48家建陶企业。

三、评估内容

采用百分制,从产业政策(10分)、设施装备水平(10分)、环境保护(23分)、社会贡献(32分)、安全生产(15分)、节能降耗(10分)、加分、减分、一票否决9个方面设立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四、评估步骤

(一)确定评估方案(11月16日前)

第三方评估机构会同区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定《罗庄区2017年建陶行业退城进园评估方案》。

(二)组织实施(11月20日前)

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区48家建陶企业进行评估,区相关主管部门做好支持配合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提供评估所需的相关材料。

(三)专家评审论证(12月10日前)

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成立综合评估认定组,对全区48家建陶企业各项评估材料进行审定,出具专家意见,呈报区政府。

(四)媒体公示(12月15日前)

通过罗庄区政府网站、报社等新闻媒体,将48家建陶企业评估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年底结合“一票否决”项,确定最终关闭企业名单。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评估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级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推动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二)支持独立评估。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评估工作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独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三)加强评估纪律。区纪委监察局对评估工作进行专项监督,发现中介机构和政府工作部门及其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发现企业弄虚作假的,发现一处扣1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举报电话:8246585)



附件【附件.罗庄区建陶企业评估指标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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