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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432468-6-02_Z/2017-1027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2017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7-10-19
 公开日期  2017-10-19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罗政办发〔2017〕97号  有效性  有效中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2017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罗政办发〔2017〕97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市驻罗庄有关单位,区直有关事业单位:

《罗庄区2017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8日


罗庄区2017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行动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全力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临沂市2017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行动方案》(临节能字〔2017〕106号),结合《罗庄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罗政办字〔2016〕47号)、《罗庄区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攻坚行动方案》(罗办字〔2017〕25号),为确保完成市政府在2017年8月24日下达我区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压减煤炭消费措施,完成《临沂市2017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行动方案》确定的煤炭消费减量任务,全区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100万吨以内。

二、重点任务

按照市政府节能办等部门安排部署,针对我区耗煤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按照国家和省、市、区去产能、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部署,严格标准和时限,抓紧采取强力推进措施,尽快形成压减煤炭消费量的实际效果。

(一)尽快完成钢铁行业去产能任务。根据国家和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脱困发展总体部署,压减我区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生铁产能120万吨。(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参加单位:罗庄街道办事处)

(二)按时完成建陶企业“退城进园”进度。按照《临沂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15〕22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实施罗庄区建陶行业“退城进园”工作,在2015年-2016年关停产能占比达到34.4%的基础上,2017年底前关停产能或综合减排占比达到60%。(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参加单位: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三)强力推进燃煤设施管控。不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梯次提升企业污染排放标准要求,以全区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燃煤冲天炉为重点,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实施停产、整顿和关停淘汰。2017年淘汰17家企业使用的36台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淘汰铸造行业燃煤冲天炉33台,压减煤炭消费量5.5万吨。(牵头单位:罗庄环保分局,参加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四)抓紧推进冬季清洁采暖工程。积极推进并完成冬季清洁采暖工程3万平方米,争取压减煤炭消费量300吨。(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参加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五)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发展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合理增加光伏发电容量。(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参加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六)着力推进冬季错峰生产。严格落实采暖季生产调控措施,将执行错峰生产的任务明确到企业和生产线。全区所有水泥生产线,包括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的生产线,全部进行错峰生产,压减水泥产能15万吨。对重点排污单位、大型建设工程、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采取逐月轮流生产的方式,确保在现状生产负荷的基础上削减产能25%以上。10月31日前,外环线内页岩砖、石灰窑全部关停;全区所有建陶企业纳入冬季采暖期错峰生产计划,力争削减煤炭消耗量6万吨。其中,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原则上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根据所承担的任务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达标排放的氧化铝、电解铝、炭素等行业分别限产30%以上、30%左右、50%以上(按生产线计),达不到相应排放标准或限值要求的实施停产。(牵头单位:区经信局、罗庄环保分局,参加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七)积极推广太阳能集热系统、绿色照明项目。组织申报省、市节能专项资金,增加区级节能专项资金投入,在工业企业和学校、公共医疗卫生机构、敬老养老机构等公共领域推广使用太阳能集热系统;在工业领域、公共领域、“第一书记”帮扶贫困村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产品。(牵头单位:区节能办,参加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八)加大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加强煤炭质量管理,加大对企业、散煤经营网点煤质抽检力度,清理取缔规划外的散煤经营网点;推广居民取暖用清洁煤炭1.2万吨,推广节能环保型炉具740台。(牵头单位:区节能办,参加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九)强化能评和环评约束。严格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制度,除热电联产、规划的集中供热项目外,暂停对新建、扩建耗煤项目的能评、环评审批。(牵头单位:区节能办、罗庄环保分局,参加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十)切实加强煤炭消费统计。严格执行《统计法》,督促相关企业据实统计上报煤炭消费数据。核算全区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量工作,及时公布全区和各街镇煤炭消费量。(牵头单位:区统计局,参加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分工。对于以上10项重点任务,实行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制定计划、跟踪落实。区发改局重点做好陶瓷企业“退城进园”及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工作;区经信局重点做好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区住建局重点做好冬季清洁采暖工作;区统计局重点做好煤炭消费统计工作;区节能办重点做好太阳能集热系统、绿色照明项目推广及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罗庄环保分局重点做好燃煤设施管控工作;区经信局、罗庄环保分局共同监督重点行业执行错峰生产工作;区节能办、罗庄环保分局共同抓好涉煤项目能评、环评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街镇要结合本辖区内各项重点任务情况,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建立工作台账,列出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督促重点用煤企业从严从速从实推进落实。

(三)加强督查。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加强日常调度,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周汇总、月通报。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加强现场检查,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适时采取约谈责任人等方式进行督办。


附件:1、各街镇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表

          2、2017年钢铁行业去产能任务表


附件1

各街镇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表




附件2

2017年钢铁行业去产能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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