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办发〔2017〕71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现将《罗庄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罗庄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临沂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及畜禽粪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确保全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效,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根据《2017年罗庄区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街镇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与客观公正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治理与重在长效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日常督查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各街镇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调查摸底与档案整理,禁养区内养殖场、养殖专业户[以下简称养殖场(户)]清理取缔,非禁养区内养殖场(户)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养殖污染案件处理,加强督导检查,材料报送等情况。
四、考核方式
实行百分制考核,采取日调度,周通报、日常检查、随机抽查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日常监督抽查由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督导组组织实施;阶段性考核由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组织实施。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实地考核评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将考核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考核结果纳入全区现代农业发展工作考核,占畜牧重点工作考核比重为50%。
本办法由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及畜禽粪污专项整治行动量化考核打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