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公文 > 罗政办发 > 正文
 索 引 号  00432468-6-02_Z/2017-10180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7-08-08
 公开日期  2017-08-08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罗政办发〔2017〕71号  有效性  有效中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罗政办发〔2017〕71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现将《罗庄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罗庄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临沂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及畜禽粪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确保全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效,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根据《2017年罗庄区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街镇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与客观公正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治理与重在长效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日常督查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各街镇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调查摸底与档案整理,禁养区内养殖场、养殖专业户[以下简称养殖场(户)]清理取缔,非禁养区内养殖场(户)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养殖污染案件处理,加强督导检查,材料报送等情况。

四、考核方式

实行百分制考核,采取日调度,周通报、日常检查、随机抽查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日常监督抽查由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督导组组织实施;阶段性考核由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组织实施。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实地考核评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将考核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考核结果纳入全区现代农业发展工作考核,占畜牧重点工作考核比重为50%。

本办法由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及畜禽粪污专项整治行动量化考核打分表


附件【附件 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及畜禽粪污专项整治行动量化考核打分表.docx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