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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4-00000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庄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7-26
 公开日期  2023-07-27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罗政发〔2023〕8号  有效性  有效中
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庄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罗政发〔2023〕8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市驻罗庄有关单位,区直有关事业单位:

《罗庄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罗庄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6日


罗庄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维护人民健康权益,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切实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提高健康管理水平,不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多方协同、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方针,全面改善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市容市貌状况,提高建成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市民综合素质,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要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三、组织机构

各街道各单位在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办公大楼一楼沂堂厅。办公室负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内设:综合协调组、文字材料和档案组、宣传报道组、督导检查组等工作组。

四、复审方式

全国卫生城市评分主要包括线上评估、群众满意率调查和现场评估三个部分。线上评估(300分),由创建(复审)城市每年通过爱国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数据评价指标和相关资料,全国爱卫办进行审核评分。群众满意率调查(100分),每年1季度全国爱卫办组织开展线上满意度调查,满意率80%以下得0分,80%及以上得分起始值60分,每增加1%,得分增加2分。现场评估(600分),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在建成区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现场评估,在暗访即将结束时报全国爱卫办,并按照全国爱卫办的来函开展明查,补充复核部分材料、查看部分场所,最终给出现场评估分值。

五、重点任务

(一)开展群众满意率调查工作

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国家卫生城市满意度调查的内容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氛围营造、整改提升等工作,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创卫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在建成区范围内,每年初开展1次群众满意率问卷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开展系列专项整治提升行动

一是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局、区教体局,各街道)

二是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建成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日常卫生管理规范,清扫保洁及时。推行再生资源回收,合理布局回收网点。推行垃圾分类,强化环卫设施管理,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流程,确保密闭运输、车容整洁、垃圾日产日清。(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各街道)

三是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加快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加强市场公厕、垃圾收集点日常管理,规范农残公示栏、健康教育宣传栏、管理制度栏等设置。实行划行归市,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货物摆放整齐、无卫生死角,熟食摊点规范设置“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确保市场卫生整洁、有序规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

四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水环境整治力度,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无地下水超采、乱排污水问题,无黑臭水体。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达到国家要求,无烟囱排黑烟,主要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分贝,严防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责任单位:罗庄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水务局、各街道)

五是加强重点场所整治。全面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规范各类公共场所经营行为,确保内部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交通分局,各街道)

六是加强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防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发生。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加大二次供水单位监管力度,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罗庄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各街道)

七是加强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实现健康目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机构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推动在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配置和使用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AED)等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等涉医违法违规行为,维持良好医疗秩序。(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红十字会、区财政局、区交通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罗庄公安分局,各街道)

八是加强病媒生物防制。积极推进病媒生物防制设施标准化建设和日常除“四害”工作,定期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消杀治理、预防控制活动,重点抓好社区、单位、公共场所卫生消杀措施的落实,切实从源头控制和清除病媒生物孳生。(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各街道)

六、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23年3月)。召开工作会议,印发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逐级宣传发动。各街道各部门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指标,明确责任和时限要求。各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3月至6月)。各街道各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工作台帐,逐一分析研究,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7月至2024年12月)。适时组织模拟检查,查漏补缺,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

七、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将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履职尽职、上下联动、全民共建、相互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街道各部门要相应成立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科学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持之以恒巩固和拓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二)压实责任,确保实效。建立区领导包保帮扶责任制,结合区级领导联系街道工作,按照不打破街道和社区(村居)界限的原则,将建成区范围内的主要街道划分责任区。每个责任区确定一个包保牵头部门和若干个参与部门、单位,指导、协调街道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工作。同时,推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管理制度,落实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每周一日”单位内部环境卫生清洁、周边环境卫生整治,确保市容市貌全面保持国家卫生城市水平。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重点建立双周暗访、月通报、季评比制度,采取日常督导与专项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督查检查,并将相关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以监督考核促推动落实。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抓牢传统媒体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微信、抖音等新媒体积极作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广泛宣传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风采,营造广大群众知晓、关注、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切实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力度,曝光不文明、不卫生、不健康行为,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附件:1、 罗庄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2、罗庄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音频解读:罗庄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专家解读:罗庄区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主任吴建高解读《罗庄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部门解读:罗庄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 工作方案

附件【罗庄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docx
附件【罗庄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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