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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2-00003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庄区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6-09-12
 公开日期  2016-09-13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罗政发〔2016〕29号  有效性  有效中
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庄区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罗政发〔2016〕29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市驻罗庄有关单位,区直有关事业单位:

现将《罗庄区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罗庄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2日


罗庄区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相关文件精神,在各街镇排查的基础上,对项目的环境违规情况进行了甄别,为督促违规项目整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

(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三)《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

(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70号)。

二、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针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不同类型,分类分批进行整改。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前提下,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为约束性要求,实事求是地有序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通过淘汰一批、规范一批、完善一批,落实违规项目单位环境责任,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倒逼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共赢。

三、工作原则

(一)实事求是,依法行政。对纳入清理整顿范围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纳入正常环境监管。除取缔关停类项目以外,凡具备安装条件的都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要将违规项目作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的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每一个违规项目的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二)分批处理,防范风险。甄别违规项目不同情况,分类分批进行处理。淘汰一批,对不符合选址要求或污染严重且治理无望的落后产能依法责令停业、关闭。规范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但达不到环境管理要求的已有项目实行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后依法完善环保手续;对在建或建成未正式投运项目依法责令停止建设补办手续。完善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且达到环境管理要求的已有项目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估,依法完善环保手续。

(三)统筹兼顾,力求共赢。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兼顾政府、社会、企业各方合理诉求。通过清理整顿,一方面规范市场秩序,化解环境风险,维护法律权威;另一方面,为先进生产力解除不必要的束缚,增强实体经济活力,力求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共赢。

四、整改范围、分类和时限

截止到2016年8月份,全区各街镇共清理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106个,全部纳入本次整改范围。

(一)淘汰类。对不符合选址要求、不符合产业政策或污染严重且治理无望的临沂飞鹏石英砂有限公司石英砂加工等7个项目,责令关停取缔,做到“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理原料”,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

(二)规范类。对符合产业政策但达不到环境管理要求的21个项目分别采取停产整治和停止建设等措施。其中,对山东鹏程铝业有限公司高档铝合金门窗料生产等17个项目采取停产整治措施,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治备案;对临沂银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环保设备制造等4个在建或建成未正式投运项目采取停建措施,环评文件经批准后方可恢复建设,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三)完善类。对符合产业政策且达到环境管理要求的临沂金泰特钢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耐磨铸铁件等27个项目,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估,依法完善环保手续,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对试生产超过1年的临沂金星钉业有限公司年产800吨钢钉等51个项目,责令企业开展竣工验收监测,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环保治理设施竣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对辖区内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负总责,根据整改原则和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和时限,督促违规项目单位落实整改到位,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于2016年11月5日前将整改任务进展和落实情况报区政府,同时抄送罗庄环保分局。

(二)密切协调配合。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水务局、区工商局、罗庄国土分局、罗庄环保分局、罗庄供电部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加强对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合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强化主管部门信息共享,对列入取缔淘汰类的项目,各级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或证照。对达到或经停产整治后达到环境管理要求的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

(三)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的督导,罗庄环保分局要定期调度和通报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区政府将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对整改无望的将责令其关闭。


附件: 全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分类清单



附件【附件.全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分类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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