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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2-00000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庄区“飞地经济”发展成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3-15
 公开日期  2022-03-15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2-03-15
 文号  罗政发〔2022〕2号  有效性  有效中
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庄区“飞地经济”发展成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罗政发〔2022〕2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罗庄区“飞地经济”发展成效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罗庄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


罗庄区“飞地经济”发展成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全力推动产业园区化、链条化集聚,大力发展“飞地经济”,根据《罗庄区推进“飞地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罗庄街道、傅庄街道、盛庄街道、册山街道、高都街道、沂堂镇、褚墩镇、黄山镇等8个街镇。

二、考核内容和认定标准

主要考核“飞地经济”项目质量和服务质量两个方面,总分120分。

(一)项目质量考核(100分)

以实际落地开工建设的“飞地经济”项目产生的数据为基础和可量化数据为依据进行考核。

1、项目规模(20分)

按项目投资额度分档计分。

投资额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每个计1分,1-3亿元(含3亿元)的每个计2分,3-5亿元(含5亿元)的每个计4分,5-10亿元(含10亿元)的每个计8分,10亿元以上的每增加5亿元加计3分。

认定标准:以项目投资协议书、项目备案(核准)文件等为依据。

2、项目质量(40分)

(1)强新产业项目(8分):引进项目属于省“十强”、市“十优”、区“3+X”产业的每个计1分。其中,被列入省重大、省优选项目的,每个再加2分。

(2)外商投资项目(16分):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每个计2分;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额(获得省商务厅认定)分档计分,每500万美元计2分,不足500万美元的按比例计分。

(3)其它鼓励类投资项目(16分):属于世界五百强、中国五百强投资在开发区设立总部的每个计3分; 属于国企、央企投资设立一级子公司或区域总部的;市场份额排名国内同类产品前五名、产品为世界五百强或中国五百强企业一级配套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省级人才计划入选,省市创新科研团,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或其他同等层次的人才创办或领办的投资项目,以及其它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投资的项目每个计2分。

认定标准:以组织、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认定文件及相关有效证明为依据。

3、项目效益(40分)

(1)建设进度(20分)。按项目投资总额完成比例计分,完成60%计10分,在此基础上每完成10%加计2.5分,低于60%的不计分。

(2)亩均投资(10分)。竣工项目亩均投资达到280万元的每个计1分,达到350万元的每个计2分,达到400万元的每个计5分,超过500万元的每个计10分。

(3)亩均税收(10分)。项目投产后,亩均税收达到20万元的每个计1分,达到25万元的每个计2分,达到30万元的每个计3分,超过40万元的每个计5分。

认定标准:以税务、统计部门认定数据和现场核查为依据。

(二)服务质量考核(20分)

实行“飞地经济”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采取倒扣分考核。

1、包抓机制建立情况(3分)。各街镇要建立健全项目包抓责任制,每有一个项目未落实包抓责任的,扣1分。

2、包抓任务落实情况(12分)。项目签约后,由“飞出地”街镇会同“飞入地”街镇制定项目推进节点计划,严格按节点抓好落实。每有一项落后节点的,经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街镇扣2分,负次要责任的街镇扣1分。

3、包抓过程服务情况(5分)。在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过程中,因责任街镇工作推动不力,影响项目建设或影响投产项目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或被罗庄区“飞地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的,每次扣2分。

认定标准:以营转办、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罗庄区“飞地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等部门单位通报为依据。

三、组织实施和结果运用

1、组织实施。本办法由罗庄区“飞地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结果运用。在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中单列街镇“飞地经济发展”考核专项(分值100分),设立单项奖,对年度考核成绩位于前两名的街镇,在全区年终总结表彰大会上予以通报表扬,对排名后两位的街镇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排名后两位的在年度综合考核中降低一个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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