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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18-00000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成文日期  2018-11-30
 公开日期  2018-11-30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罗政发〔2018〕14号  有效性  有效中
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罗政发〔2018〕14号


当前,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各级要求防控工作期限无限期延长。为全面落实我区疫情监测排查、应急处置、联防联控等具体防控工作措施,按照《临沂市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临动指字〔2018〕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各街镇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压实政府、部门、从业者三方动物防疫责任,外堵、内控、严查三项工作责任和区、街镇、村三级指挥监督责任,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道要成立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主任、镇政府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街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和村级动物防疫员是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防控责任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同时,重点向养殖、贩运、交易、屠宰等从业人员,强化疫情防控科普宣传,督促其落实好疫情排查、消毒灭源、屠宰检疫等责任。

二、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实化防控措施

(一)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严防外疫传入。区畜牧局牵头,农业、卫计、市场监管、食药监、公安、交警等部门密切配合,强化联查联动,在主要交通路口、高速收费站等重点部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防疫情传入。一旦发现违规调运等违法行为,一律无害化处理,不得劝返。同时,严格执行生猪暂停跨省调入调出政策,鼓励畜禽产品冷链运输、冷鲜上市,运输生猪等活畜禽的车辆,不再享受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二)全面落实链条监管责任,强化内部控制。要加强餐厨废弃物收处监管,全面禁用泔水饲喂生猪;要加强活畜禽承运车辆管理,承运车辆要主动向区畜牧局备案,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承运,装载前和卸载后必须严格落实消毒措施;要加强贩运经纪人管理,严格落实生猪贩运经纪人备案管理“六项制度”切实规范调运行为;要加大检疫监督管理力度,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要强化养殖场防疫和生物安全监管,防止人为传播疫情;对存在私屠滥宰、屠宰贩卖加工病死猪等违法行为的,要从严打击、从重处罚。

(三)调动基层动物防疫力量,做好监测排查。要充分发挥好街镇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动物疫病防控主体作用,主动开展疫情网格化排查。各街镇要抽调专人,指导村级动物防疫员,认真开展本辖区内生猪养殖场的疫情巡查排查工作,将疫情排查情况按时上报区疫控中心,并保存好排查档案,做到排查数与养殖场免疫档案、养殖档案和出栏报检数相一致。同时做好屠宰场、无害化处理收集点等重点场所的疫情监测排查,如有发现异常,要快速追溯、果断处置。

(四)加强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强化应急处置。各街镇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应急措施,强化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要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强化应急物资储备,根据疫情处置工作需要,购置能够满足本辖区需要的应急储备物资。

三、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要严格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保护好生猪基础产能,创建生猪产销双对接,完善肉品市场供应;要强化生猪产业扶持政策和养殖业政策性保险,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四、实行包保责任制,严格督促检查

各街镇、各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区畜牧局要牵头成立联合巡查组,深入防控一线,对全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督促检查,重点检查防控责任和关键措施落实,疫情排查、应急工作开展及保障供给等情况,立足发现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对工作中存在麻痹大意、推诿应付、失职渎职的,导致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出现重大疫情的,将提请区纪委监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罗庄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7日


解读《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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