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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7/2019-00000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阻碍环保执法的“土政策”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8-10-19
 公开日期  2018-10-19  发布机构  罗庄区司法局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文号   有效性  有效中
罗庄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阻碍环保执法的“土政策”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市驻罗庄有关单位,区直有关事业单位:

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依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临沂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临发〔2018〕21号)以及罗庄区环保督查举一反三整改问题清单的要求,现就开展我区清理阻碍环保执法的“土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范围是区政府及区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制定的涉及阻碍环保执法的“土政策”。重点清理(但不限于)实行“封闭式管理”、预先报告或者限制生态环保领域现场执法、阻扰生态环保突击检查、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减免、挪用生态环保有关税费等“土政策”。

二、清理职责

清理工作坚持“谁起草、谁清理”,“谁执行、谁清理”的原则,对各自起草、执行的涉及环境保护的文件进行逐一梳理和审查。对文件内容阻碍环保执法、不符合环境保护基本要求的,必须要进行相应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起草部门挥着指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

三、结果报送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时间紧,涉及面广。各镇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和清理任务的分解、落实,明确牵头负责的科室和人员,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起草部门提出拟废止、拟修改和拟继续有效的建议,于9月25日前将本部门起草的涉及阻碍环保执法的区政府文件(附件1扫描件,加盖部门公章)、本部门起草的涉及阻碍环保执法的区政府部门文件将清理情况(附件2扫描件,加盖部门公章)、乡镇街道起草的涉及阻碍环保执法的文件将清理情况(附件3扫描件,加盖公章)报送至协同办公内网“罗庄区政府法制办”。

联系电话:区政府法制办法规科郭蒙8246911

附件:1.涉及阻碍环保执法的区政府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2.涉及阻碍环保执法的区政府部门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3.涉及阻碍环保执法的乡镇(街道)政府文件清理表

附件1

涉及阻碍环保执法的区政府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一)拟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废止原因









(二)拟修改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拟修改原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涉及阻碍环保执法的区政府部门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一)废止的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编号

废止原因











(二)拟修改的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编号

拟修改原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涉及阻碍环保执法的乡镇、街道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一)废止的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编号

废止原因











(二)拟修改的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编号

拟修改原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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