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市驻罗庄有关单位,区直有关事业单位:
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依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临沂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临发〔2018〕21号)以及罗庄区环保督查举一反三整改问题清单的要求,现就开展我区清理阻碍环保执法的“土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范围是区政府及区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制定的涉及阻碍环保执法的“土政策”。重点清理(但不限于)实行“封闭式管理”、预先报告或者限制生态环保领域现场执法、阻扰生态环保突击检查、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减免、挪用生态环保有关税费等“土政策”。
二、清理职责
清理工作坚持“谁起草、谁清理”,“谁执行、谁清理”的原则,对各自起草、执行的涉及环境保护的文件进行逐一梳理和审查。对文件内容阻碍环保执法、不符合环境保护基本要求的,必须要进行相应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起草部门挥着指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
三、结果报送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时间紧,涉及面广。各镇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和清理任务的分解、落实,明确牵头负责的科室和人员,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起草部门提出拟废止、拟修改和拟继续有效的建议,于9月25日前将本部门起草的涉及阻碍环保执法的区政府文件(附件1扫描件,加盖部门公章)、本部门起草的涉及阻碍环保执法的区政府部门文件将清理情况(附件2扫描件,加盖部门公章)、乡镇街道起草的涉及阻碍环保执法的文件将清理情况(附件3扫描件,加盖公章)报送至协同办公内网“罗庄区政府法制办”。
联系电话:区政府法制办法规科郭蒙8246911
附件:1.涉及阻碍环保执法的区政府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2.涉及阻碍环保执法的区政府部门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3.涉及阻碍环保执法的乡镇(街道)政府文件清理表
附件1
涉及阻碍环保执法的区政府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一)拟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拟修改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涉及阻碍环保执法的区政府部门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一)废止的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拟修改的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涉及阻碍环保执法的乡镇、街道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一)废止的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拟修改的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目录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