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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4-00001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文字解读:罗庄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成文日期  2024-07-25
 公开日期  2024-07-25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解读:罗庄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罗庄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起草情况解读如下:

一、办法起草背景及过程

集群注册登记改革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对充分释放场地资源,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就业创业具有积极作用。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等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请示上级意见、实地勘察调研等方式,在充分探讨、论证后,提出出台《罗庄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建议,并于2022年5月12日试行。经过两年的试行,集群注册的登记程序要求及后续监管措施已趋于成熟,现正式实施。

二、办法主要内容

(一)明确业务定义。一是《实施办法》所称集群注册,是指多个市场主体以一家托管机构提供的场所地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并由该托管机构提供住所(经营场所)托管服务,形成市场主体集群集聚发展的登记注册模式。二是《实施办法》所称托管机构,由园区管委会(没有设管委会的,由地方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下同)授权或指定,承担园区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为入驻园区的市场主体提供住所托管、商务服务等配套服务的运营公司。三是《实施办法》所称集群市场主体,是指以托管机构提供的场所地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并由托管机构提供住所(经营场所)托管服务的各类市场主体。

(二)明确适用范围。一是《实施办法》适用于罗庄区各类产业园内的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工作。二是对适宜集群注册的情形和不适宜集群注册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三)明确职责义务。明确了托管机构申请从事住所托管服务的条件、工作职责以及集群市场主体的权力义务,明确要求托管方与被托管方要签订集群注册登记服务协议,并对协议的内容进行了细化规范。托管机构应当根据集群注册登记服务协议建立健全集群登记托管服务规章制度,配备专人负责、加强日常管理。

(四)明确监督管理。一是托管机构不再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的,应及时通报给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登记机关,通知并协助集群市场主体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二是明确了登记机关可以依职权予以撤销集群注册登记的情形。三是明确各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托管机构及集群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

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庄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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