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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4-00000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部门解读:《罗庄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成文日期  2023-12-15
 公开日期  2023-12-15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部门解读:《罗庄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023年12月14日,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罗庄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罗政办发〔2023〕29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就《预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2019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正式施行,第七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法律及上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我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疫苗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事件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罗庄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对反馈的合理意见予以采纳,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二、出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山东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罗庄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九部分:一是总则;二是组织体系;三是信息报告;四是分级响应;五是风险沟通;六是后期处置;七是保障措施;八是预案管理;九是附则。该预案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总则。明确了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分级标准和处置原则。

(二)组织体系。明确了区级疫苗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体系架构职责,区级现场指挥机构组成包括: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危害控制组、舆情引导组、事件调查组、社会稳定组、专家组等。

(三)信息报告。明确了监测体系和信息传递体系,包括监测、预警、报告和事件评估等工作及职责要求。

(四)分级响应。根据发生的疫苗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明确了响应启动、响应措施、响应结束与信息发布的相关要求。

(五)风险沟通。遵循积极准备、及时主动、信息真实、口径一致、注重关切的基本原则。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授权要求做好Ⅳ级风险沟通工作。

(六)后期处置。明确了疫苗应急指挥机构的后期工作,包括疫苗安全事件评估、工作总结及善后与恢复。

(七)保障措施。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保障职责,包括信息保障、人员及技术保障、物质和经费保障。

(八)预案管理。对预案编制、预案演练、预案评估与修订、宣传和培训等内容进行规定。

(九)附则。对负责解释的部门及实施日期进行规定。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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