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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4-00000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部门解读:临沂市罗庄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  成文日期  2023-12-11
 公开日期  2023-12-11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部门解读:临沂市罗庄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保护烟草制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数量动态平衡,更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结合罗庄发展实际,制定了《临沂市罗庄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

为合理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网点,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当前罗庄区卷烟市场的发展形势,进一步优化烟草零售许可资源配置,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罗庄区烟草专卖局依据《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区(市、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模板)>和<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县级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编制操作手册>等文件的通知》鲁烟专〔2023〕1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制定《临沂市罗庄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旨在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保护申请人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平等权利,保障消费者和卷烟零售户合法权益。

二、制定文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三、文件起草过程

罗庄区烟草专卖局于2023年8月起,着手制定《临沂市罗庄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首先从基层服务站征求初步意见和建议,形成《临沂市罗庄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初稿),初稿经专卖、法规、营销部门讨论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并报送临沂市烟草专卖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经过市局法律顾问和市局法规部门审查汇总完善后,形成《临沂市罗庄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草案)》。11月22日,通过举行听证会的形式,向区有关部门及卷烟零售户、消费者代表进行了征求意见,并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11月20日至11月26日通过区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了意见。针对相关单位反馈的修改建议,我局认真加以研究,及时和有关单位进行沟通衔接,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规定》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四、主要内容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规定共二十五条,第一条至第四条分别是制定的依据、范围、原则,第五条至第十一条为限制标准,第十二条至第十三条为不受间距限制情形,第十四条至第十八条为不予核发烟草专卖证情形,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四条为解释条款。对比现行的《临沂市罗庄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本规定第六条关于零售点布局管理,采用了距离控制模式、总量动态调整模式、最小化市场单元布局模式,三种模式相结合,弥补了原规定以间距为依据的单一模式的不足,规划更加科学精准,操作层面更加契合实际。第八条新增了轮候排序机制,避免人为因素导致排队异常问题出现,确保排序的公开、公平、公正。第十条新增了对人口数量、城市规划、乡村建设等出现较大变化时,进行保护性冻结或应急性增设。有利于保持零售户总量与烟草制品消费需求相适应。第十二条对残疾人、军烈属、退役军人等国家明文给予政策扶持的纾困、优抚对象,办证条件间距放宽30%,更加体现了对弱势群体、优抚对象的政策倾斜和人文关怀。第十六条更加明确了不予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业态类型,解决了这部分业态类型挤占紧缺许可资源的问题,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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