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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2-00003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部门解读:罗庄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成文日期  2022-09-20
 公开日期  2022-09-20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部门解读:罗庄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规范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为,持续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安全和社会稳定。省、市先后印发《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深入落实上级要求,起草了《罗庄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简称《预案》)。起草过程中,征求了街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二、主要内容

《预案》包括总则、应急预案体系、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资源保障、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和附则八个部分内容。

(一)总则。明确了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类分级、分级应对、响应分级,规定应对突发事件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科技支撑、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则。突出事件分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4类,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的原则,当突发事件超出属地政府的应对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由上一级政府负责应对。

(二)应急预案体系。区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各街镇根据有关规定,做好风险研判,参照区级预案制定街镇相应预案。

(三)组织指挥体系。区政府研究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当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根据上级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和应对处置工作需要,由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总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应对工作。各类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工作由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负责。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总指挥由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承担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职责的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综合工作由主要牵头部门承担。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办公室设在突发事件防范处置的主要牵头部门,负责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日常工作及交办事务,并做好与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的衔接。对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的突发事件,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应加强与国家、省、市安全相关工作机制衔接,在国家、省、市安全领导机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

(四)运行机制。区政府和街镇要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工作机制。

(五)资源保障。1.人力资源:区消防救援大队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应全面加强能力建设,适用全灾种应急救援需要。区政府应提供必要支持保障。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处置和救援的骨干力量。基干民兵和预备役是应急处置和救援的突击力量。街镇消防救援站是第一时间先期处置的重要力量。社会应急队伍是应急救援和处置的辅助力量。2.财力支持:各级政府要将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突发事件所需应急准备、应急演练、救援处置、救灾安置等工作资金由应急管理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处置突发事件需要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负担。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启动区级应急响应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街镇的申请,予以适当财政支持。3.物资装备: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制定应急物资、救援装备储备规划及实施,形成区级储备为基础、街镇级储备为辅助、村级储备为补充的“三级”物资储备体系,并完善应急管理协调机制。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相关类别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储备。4.科技支撑: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扶持具备相应条件的教学科研机构培养应急管理人才,加强应急管理科技支撑机构建设,积累基础资料,促进科技成果交流共享;研究制定促进公共安全和应急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扶持教学科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救援和处置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提升应急科技支撑能力。围绕指挥协调、监测预警、救援处置、风险防范等核心业务,积极配合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全市应急指挥网和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应急指挥平台。

(六)责任与奖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生产安全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当地政府应对在参加抢险救护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公民按照各级政府要求,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预案管理。区应急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本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规划,按程序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专项预案构成种类要及时补充完善。预案编制部门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衔接要遵循“下级服从上级,专项、部门服从总体,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信息化、实战化演练以及桌面推演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八)附则。本预案涉及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镇及有关部门、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按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及其支撑性文件。区应急管理局应当加强本预案实施的跟踪分析、督促检查、综合协调,并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评估,向区政府提出修订建议。

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庄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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