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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2-00001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成文日期  2022-08-31
 公开日期  2022-08-31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部门解读:关于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2年8月31日,罗庄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罗政发〔2022〕15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针对农机化安全发展新形势,立足我区实际,推动解决当前农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问题的指导性文件,充分体现了我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

一、制定本《意见》的目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区农业机械法定职责,办事流程,落实罗庄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部门配合,使我区农机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向好发展。

近年来,我区农机安全生产总体呈现良好势头,但不可麻痹大意,我们必须未雨绸缪,有针对性地研究措施,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二、本《意见》的主要内容

总的要求,要落实好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及有关个人的主体责任。

1、以压缩农机事故为工作导向,加大农机管理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落实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加强联合执法的力度和常态化,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业务,扎扎实实从源头上做好农机管理工作。

3、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农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农机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农机管理员的作用,解决好农机监管“一公里”监管空白的问题。

三、本《意见》的特点

1、工作细化。对工作重点细化,一是细化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二是明确管理重点、目标、区域,建立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三是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农机业务办理流程法制化。

2、组织机制健全。要求各级政府成立农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将农机安全生产列入本级政府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3、宣传措施得当。《意见》要求各单位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和农机从业人员为重点,利用农忙节点,加大安全生产宣传,让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深入到千家万户,农机安全宣传遍布角角落落。

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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