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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2-00000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部门解读:罗庄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成文日期  2022-05-30
 公开日期  2022-05-30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部门解读:罗庄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5月30日,区政府正式印发了《罗庄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2年3月,市政府印发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全市政府系统工作流程进行了优化和规范,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不断适应近年来政府工作出现的新特点、新情况、新问题,固化我区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有必要重新制定《罗庄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一步提高全区政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起草依据及过程

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临沂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中共临沂市罗庄区委员会工作规则》。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区政府办起草了《罗庄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区政府班子成员和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5月11日,经区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主要内容

《罗庄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共分为十一章八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总则。第一条至第三条,明确了文件起草的参照文件、指导思想和区政府及其组成人员的政治站位。

二是组成人员职责。第四条至第八条,明确了区政府班子组成人员和组成部门的工作职责。

三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第九条至第十四条,明确了区政府及各部门与市场的权力边界,进一步厘清了政府在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职能职责。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第十五条至第十九条,明确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

五是依法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明确了区政府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并对进一步强化参政咨询评估功能、定期跟踪决策实施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六是推进政务公开。第二十四条至二十八条,明确了区政府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要统筹做好社会公开、依申请公开答复、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及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工作。

七是健全监督制度。第二十九条至三十一条,明确了区政府要依法接受各级机关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主动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

八是会议制度。第三十二条至四十八条,明确了区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专题会议和区政府党组会议制度,并对各类型会议人员组成和会议任务进行了规定。

九是公文处理。第四十九条至五十八条,明确了公文报送的要求、公文签发程序、改进文风的规定以及实行公文处理通报制度。

十是政务信息和督促检查工作。第五十九条至七十条,明确了政务信息报送的内容、原则、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区政府办督促检查的重点、联合督查的程序、督查结果的运用等。

十一是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第七十一条至八十二条,明确了区政府组成人员的请销假制度、保密和外事纪律要求、重大事项请示和报告制度、廉洁从政、集体学习、基层调研、会议活动等各方面规定。

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庄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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