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残疾人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根据《临沂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临政办字〔2020〕3号),制定《罗庄区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方案内容及目的
(一)、坚定信念,以党建统领残疾人工作
1、坚定残联群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协调推进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落实和督查检查,残工委的有关部门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
3、夯实残联系统党建工作基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加强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4、将残疾人工作融入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积极参与全区社会治理、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
(二)、夯实基础,壮大残疾人基层组织
5、增强领导机构广泛性和代表性。各级党委在提名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应适当考虑有影响的、有代表性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
6、改进领导机构运行机制。完善主席团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兼职副主席定期参加执行理事会会议制度,主席团委员提案办理制度。
7、优化区残联机关职能配置。优化调整区残联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职能,强化残疾人教育就业培训指导能力和残疾人文体联络、社会参与等活动的服务功能,提升为残疾人服务水平。
8、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区残联为群团机关,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残联干部队伍,注重从基层残联选拔优秀干部进入区残联工作,加强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
9、打造罗庄区直接联系服务残疾人品牌。用好新时期罗庄精神和传统文化资源,做好乡村服务队、“第一书记”、“结亲连心”等工作的结合文章,进一步密切残联干部与残疾人的直接联系。
11、落实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制度。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保障工作开展需要,残联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开展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等活动所需经费,按照购买服务等有关规定给与保障。加大财政投入,解决好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待遇问题,街道(镇)非在编残疾人专职干事和城市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标准不低于辖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并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按当地标准,享受村组干部务工补贴。
(三)、优化职能,推动残疾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12、助力打赢残疾人脱贫攻坚战。把贫困残疾人作为群体攻坚重点,着力解决因残致贫家庭突出困难。
13、强化残疾人合法权益维护。推动健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引导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14、加强残疾人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纳入街道(镇)政府能力提升计划,依托街道(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残疾人之家”,依托农村便民服务设施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构建区、乡、村三级联动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
15、依托全市“幸福港湾”残疾人信息服务平台,打造“智慧残联”,大力推进“互联网+残疾人服务”,推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一卡通行”。
16、推动贫困重度残疾人救助全覆盖。对全区未纳入低保,但生活确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给与救助。
(四)、整合资源,健全残疾人工作社会动员机制
17、推动全区残疾人工作者参加本系统业务教育、培训。
18、加快社会动员能力建设。更加注重运用社会化方式推动工作,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19、推进残联工作社会监督评价。建立全区残联系统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向主席团报告并接受监督制度,重大服务项目绩效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工作举措及实施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和省市残联指导下,区残联党组统筹推进区残联机关和残联系统改革工作。2020年5月起组织实施,2020年12月底前总结完善,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