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案》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对新时期防灾减灾理念的论述,充分做好我区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编制依据及工作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20〕90号)和《临沂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临政办字〔2020〕88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部门“三定”方案,制定本预案。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依法防控、群防群控的原则。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
四、《预案》主要内容
(一)建立组织体系及职责。区政府成立罗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各街镇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所辖区域的防汛工作。有关部门、单位根据需要设立行业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业、本单位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二)预防预警。建立健全预警机制,根据预警信息确立预防预警行动。预警等级:防汛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预警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预警发布:区防指办公室根据部门、单位监测预警信息及预警建议,组织有关部门、专家会商,研判暴雨、洪水等影响区域、发展态势和危害程度,提出预警发布建议,报区防指副指挥或常务副指挥签发。
(三)应急响应。根据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区防指办公室根据水务、应急、综合执法、沂河、刘家道口水利枢纽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统筹考虑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力,综合会商研判并启动响应。
水旱灾害发生后,发生地有关单位应按照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同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防指和上级主管部门。
I、Ⅱ级响应:区防指指挥签发启动。Ⅲ级响应:区防指常务副指挥签发启动。Ⅳ级响应:区防指副指挥签发启动。
根据不同响应级别启动响应行动,明确区防指成员单位、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不同响应级别的工作分工。
(四) 应急保障。确保通信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人员转移保障、供电保障、能源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资金保障、治安保障。
(五) 后期工作。发生水旱灾害后,区应急局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对较大及以上水旱灾害进行调查评估,提出防范、治理、改进建议和措施。各成员单位应各尽职责、加强协作,共同做好灾后工作。灾害发生地的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征用调用物资费用补偿、治安管理、工程修复、污染物清除、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工作。
明确灾后重建、社会救助、防汛抢险物资补充、水毁工程修复等工作。区、街镇防指及区防指成员单位要对全年防汛工作进行定性、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五、《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防指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并按原程序报批。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组织编制本部门相关预案,各街镇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各级防指和新闻单位应加强防汛抗旱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全民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为全民参与防汛抗旱工作营造良好环境氛围。各级防指结合实际,有计划地开展防汛抗旱培训演练,检验应急准备效果和应急响应能力。各防指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组织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防汛抗旱实战能力。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