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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19-00002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部门解读:山东省罗庄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19-2025年)  成文日期  2019-11-22
 公开日期  2019-11-22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部门解读:山东省罗庄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19-2025年)

一、出台背景

随着农村建设的不断完善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呈逐年增长趋势,污水成分日趋复杂,不能忽视农村生活污水带来的新问题,未经处理的农村生活污水不仅是饮用水水源地的潜在威胁,同时也是江河湖泊富营养化的重要原因。

根据《山东省罗庄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19-2025年)》要求,结合罗庄区农村实际情况,到2020年,全区3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村庄内污水横流、乱排乱放情况基本消除,运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到2022年,全区5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到2025年,全区9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二、基本情况

罗庄区农村污水治理涉及全区4个街道、3个乡镇,共80个行政村,户籍人口369134人,常住人口333249人。

经调查,距乡镇3公里以内的行政村29个,占36.25%;距县市区5公里以内的行政村11个,占13.75%;位于工业园区周边(距工业园区3公里以内)的行政村15个,占18.75%。已创建“美丽乡村”的自然村51个(涉及到行政村为33个),占41.25%;旅游特色村1个,占1.25%;新型农村社区16个,占20.00%;实现“村村通自来水”的行政村54个,占67.50%;建有集中排水渠的行政村61个,占76.25%;厕改完成的行政村68个,占85.00%。

全区有搬迁计划的行政村8个,占10%,其中计划2019年迁建的行政村5个,占6.25%;计划2020年迁建的行政村1个,占1.25%;计划2020年至2025年迁建的行政村2个,占2.50%。

据统计测算,所调查的行政村年污水产生量约263.85万吨,污水产生规模5吨/天至50吨/天的行政村15个,占18.75%;污水产生规模50吨/天至100吨/天的行政村36个,占45.00%;大于100吨/天的行政村29个,占36.25%。

三、存在问题

(一)农村污水配套不完善,污染情况较重。目前,罗庄区农村污水排放系统尚不完善,镇驻地当前污水处理方式多为雨污混排,村庄内雨污水未经收集直接散排,造成环境污染。罗庄区已建成部分市政污水管网,计划在后期建设完善区域内污水管线,并做了近期规划、中期规划、远期规划。污水管网建成后,临近村镇的污水可收入管线,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减少环境污染。

(二)污水收集率偏低。罗庄区本次治理范围内的行政村中,已经改厕的行政村有68个,占本次调查范围内行政村数量的85.00%,粪污处理方式主要为定期清运或农户自用。农户的洗衣、做饭等其他生活污水收集率偏低,主要去向为流入村中排水渠。

(三)环保专业技术和监管能力薄弱。农村污水处理有着点多面广、任务繁重的特点,实施难度较大。农村环保工作面临人才缺失的困境,专门负责农村基层环保工作的人员非常缺乏,经常出现农村环保人员身兼多职和频繁换岗的现象,严重影响环保监管工作质量。此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技术性较强,系统比较复杂,由不同单元构成,设施日常运维管理要求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然而,目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主要由村委和乡镇负责,运维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不足,导致生活污水处理效果不佳。

(四)农村常住人口逐渐萎缩。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部分地区“空心村”问题逐渐显现,且随着对“散乱污”企业治理的力度逐年加大,农村务工机会持续减少,留守居民数量少,污水产生量减少。

四、治理模式

充分考虑行政村周边自然条件、农村住户聚集程度、生活污水产生量等因素,采用集中治理、分散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本地环境消纳能力,科学合理选择收集和治理方式。治理模式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散处理就地利用模式。对位置偏远、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管网铺设难度较大,不能产生污水径流、不便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建设成本高的地区,如分散住宅区、偏远山区及其它地形复杂的居住区等,优先通过庭院绿化、农田灌溉等途径就地就近利用。或者,分区域就近收集污水,就地各自采用化粪池、小型一体化设备、庭院式人工湿地或组合搭配等方式进行污水处理。各户要实现化粪池配备到位。

(二)村级生态处理模式。对于位于非生态敏感区域的村庄,鼓励充分利用周边闲置的沟渠、库塘,通过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设植物隔离带等方式进行生态化改造,建设村级生态处理单元,将收集的污水进行集中处理;生态处理单元的进水需满足其进水污染负荷要求,对污染负荷较高的污水,需设置预处理设施。对于拟采用该模式的,要明确设施进水水质范围、设施处理负荷、预处理设施选择、预期处理效果等。

(三)市政纳管处理模式。位于城镇周边的行政村,综合考虑建设投资、管网建设难度等因素,对具备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条件的,优先考虑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市政管网,由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对于拟采用该模式的,要复核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水管网的排水能力是否满足接入要求。

(四)村级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模式。对不具备纳管条件、居住相对集中且排放要求较高的大中型单村或联村,可选择村级集中处理模式,单独或联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采用管网就近收集污水,集中处理,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

严格按照《山东省罗庄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19-2025年)》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率先完成南水北调东线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城镇及以上饮用水源地以及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行政村、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美丽乡村、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治理示范区、美丽村居建设省级试点、旅游特色村等试点示范区范围内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罗庄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19-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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