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推进罗庄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2019年5月30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罗庄区2019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罗政办发〔2019〕21号,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推进罗庄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省、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相关精神,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动员群众主动广泛参与,鼓励企业、农户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提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最大限度降低秸秆焚烧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确保我区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提高。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主要包括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目标和重要性。
(二)工作任务。包括“力争2019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2%”和“鼓励提倡建设秸秆收储点实现秸秆综合利用”。
(三)工作重点。包括秸秆禁烧的工作措施、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措施两个方面。
(四)时间节点。分为组织发动、巡查执法、总结考核三个阶段。
(五)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落实责任制。广泛宣传教育、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考核奖惩五个方面。
(六)附件。包括《罗庄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街镇和区直有关单位责任分工》,明确了联系领导、单位责任分工等。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2019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