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通过区政府研究同意,为全面抓好《预案》的实施,有效防范地质灾害,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罗庄区是个地质灾害多发、易发的地区。为提高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保证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出台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临沂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编制原则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防治应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
四、主要内容
(一)《预案》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将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为特大型(Ⅰ)、大型(Ⅱ)、中型(Ⅲ)、小型(Ⅳ)等四级。
(二)《预案》适用于处置罗庄区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三)《预案》明确了分级响应的原则、主体和程序。发生特大型、大型时,先期启动市、县(市)、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发生中型突发性地质灾害时,启动市、县(市)、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发生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时,启动县(市)、区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明确了政府各部门应急响应的内容和应急工作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四)《预案》明确了预防和预警机制,强化监测预警,精准防范地灾。建立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部门间监测、预报和预警等资料共享。强化动态巡查,排查地灾隐患,巡查中发现险情要及时划定灾害区域,各单位和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灾情要速报。
(五)《预案》明确了现场应急处置的原则。险灾情发生后,事发单位和当地政府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提升临灾救援能力,控制灾害蔓延,防止灾害扩大,避免抢险救灾造成二次人员伤亡。
(六)《预案》明确了应急保障措施。为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预案》对队伍、资金、物资、通信、医疗、技术、宣传培训、实战演练、普及防灾知识等保障提出了要求。
(七)本《预案》是区政府的一个专项预案,主要对地质灾害应急管理职责进行分工,明确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管理原则和处置程序,是地质灾害应急管理的一项基本预案。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