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工作方案》、《临沂市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河道管理保护,加快推动我区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切实维护河道健康生命,结合实际,制定了《罗庄区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方案》起草背景和要求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狠抓落实,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建立河长制,每条河流都有了河长,全面推行河长制已进入新阶段。为持续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推动河长制尽快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实现名实相副。2018年10月,水利部印发了《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促进河长制工作在山东有效落实,2019年1月1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按照水利部“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编制印发了《山东省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工作方案》,2019年2月20日,临沂市人民政府编制印发了《临沂市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水利部、省、市政府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河道管理保护,加快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结合罗庄实际,制定了《方案》。
二、《方案》起草过程
2018年10月,水利部印发了《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我区即着手起草《方案》,于2019年1月底完成《方案》初稿。2019年2月20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临沂市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工作方案》后,我区对《方案》及时做了修订,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实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聚焦管好“盆”和护好“水”,集中开展“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加强系统治理,着力解决“水多”“水少”“水脏”“水浑”等新老水问题,管好河道湖泊中的水体,努力实现“水保障、水安全、水民生、水生态、水环境”五个提升;加强日常管护,构建群防群治格局,夯实工作基础,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推动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全力构建“水清河畅湖碧岸绿”的无违河湖,为促进水韵罗庄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1、开展“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自2019年1月起,利用半年的时间在全区集中开展“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将“清河行动回头看”、河湖“清四乱”、河湖采砂专项整治等全部纳入专项行动合并实施,实现河流、湿地全覆盖(省级重要河湖纳入属地职责范围),全面核查整治河流管理范围内存在的漏查漏报、新增反弹以及整改标准不高等涉河各类违法行为,实现问题全清零。一是科学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二是集中整治促进河流功能恢复。三是严厉打击涉河违法犯罪行为。
2、着力解决突出水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因河施策,明确防范“水多”、防治“水少”、整治“水脏”、减少“水浑”的标准和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解决突出水问题,努力推动我区水保障、水安全、水民生、水生态、水环境五个提升。一是防范“水多”,提升水安全水平。二是防治“水少”,强化水保障能力。三是整治“水脏”,着力改善水环境。四是减少“水浑”,不断优化水生态。
3、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划定河道管理保护范围。二是完善“一河一档”。三是加快印发河流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四是规范公示牌设置。六是完善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
4、加强日常监管,建立河道管护长效机制。一是强化河长巡河和日常巡查。二是落实管护人员和经费。三是构建群防群治格局。
5、强化河长制工作暗访。明确河长制日常暗访的内容、程序、方式、纪律。
(三)强化保障措施
从强化责任落实、统筹协调、考核问责等三个方面提出《方案》落实保障措施。
四、有关建议
建议3月中旬,《方案》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增强方案时效性。
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庄区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