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要求,区人社局认真结合“八五”普法规划重点任务,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安全法、党内法律法规以及人社局领域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普法学习及宣传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有效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促进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不断丰富广大群众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依法维护合法利益,营造法治工作良好氛围。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作为法治教育培训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等措施,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做到学思用结合,知行信统一,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人社各项工作中,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二)重点推动宪法和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宪法宣传教育,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持续深化“宪法十进”活动,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的常态化长效化。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民法典宣传教育,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健全民法典学习宣传长效机制。
(三)加强国家安全和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突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结合党纪教育学习,将党内法规纳入理论中心组、主题党日、廉政教育学习,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突出与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化“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集中宣传月活动。聚焦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宣传、解读,增强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提高广大企业和劳动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五)着力加强普法宣传工作责任制。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等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用人单位的自觉守法意识和劳动者的依法维权意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能力。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工作规则和配套制度,确保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打造具有特色的法治宣传的品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积极营造领导干部带头学、机关干部共同学的良好氛围,坚持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打造具有我区特色的法治宣传的品牌。
(二)落实普法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有效推进普法工作落地生根见成效。各单位科室须将学法用法普法融入到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重点运用各部门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型的学习和宣传载体,提升学法用法普法的趣味性和精准性。
(三)强化普法实效。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目标考核,加强对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普法的指导和督促,对在日常工作中不履职尽责、不耐心宣传、解释相关业务条款的,予以通报批评。摒弃不符合发展方向的思维定势和习惯做法,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逐项落实,确保普法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附件:普法责任清单
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 |
普法对象 |
责任部门 |
普法举措 |
完成时间 |
1 |
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的《2024 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立法成果,宣传好《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治政府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管服”改革等领域成果。 |
企业、社会公众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公众号推送等 |
2024年5月 |
2 |
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乡村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
企业、社会公众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公众号推送等 |
2024年5月 |
3 |
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
企业、社会公众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公众号推送等 |
2024年12月 |
4 |
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 |
全局党员干部 |
各党支部 |
主题党日学习活动 |
全年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等 |
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及相关工作人员 |
仲裁院 |
业务培训、实地讲座等 |
全年 |
6 |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
企业、工程项目、社会公众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新媒体平台宣传、现场活动及实地宣传 |
全年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
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及相关工作人员 |
就业人才中心 |
深入街镇、企业、高校宣传;借助招聘会和网络直播等平台 |
全年 |
8 |
《工伤保险条例》、《临沂市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山东省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 |
用人单位、务工者、社会公众及相关工作人员 |
社保中心 |
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现场活动及实地宣传 |
全年 |
9 |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临沂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临沂市青年人才津贴发放实施办法(试行)》 |
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及相关工作人员 |
就业人才中心 |
利用新媒体平台宣传、开展线下宣讲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