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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530/2024-00000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盛庄街道“幸福家园”项目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24-08-21
 公开日期  2024-08-21  发布机构  罗庄区盛庄街道
盛庄街道“幸福家园”项目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各办、中心、室、管理区,社区(村),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区慈善总会“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工作安排,按照区慈善总会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研究制定了《盛庄街道“幸福家园”项目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盛庄街道“幸福家园”项目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盛庄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8日

盛庄街道“幸福家园”项目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凝聚盛庄街道慈善力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助力乡村振兴,建设幸福家园,按照区慈善总会“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以下简称“幸福家园”工程)统一部署,根据区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全区“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的实施意见》(罗慈组〔2023〕2号),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助力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困难群体权益保障,积极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按照区慈善总会“坚持党的领导、突出众筹互助、注重精准帮扶、强化规范管理、推动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项目带动,恪守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理念,依法开展募集资金,挖掘整合社会慈善资源,扩大社会参与范围,不断推动我街道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富强大美新盛庄贡献慈善力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实现街道“幸福家园”’工程村居参与率比去年新提高,街镇筹款比去年有新提升,募集资金过10万元的村居比去年有新突破,“幸福家园”工程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幸福家园”工程进入常态化、可持续发展阶段。

三、项目类型

项目需按照区慈善总会《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区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全区“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的实施意见》规定,把握社会性和公益性,主要包括如下慈善项目:

(一)公共建设类项目。如村居的水利、照明、路桥交通、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集体非营利性机构建设项目。

(二)扶老敬老类项目。如村居日间照料中心、“幸福食堂”、老人活动中心、老年学堂等。

(三)恤孤助残类项目。如村居恤孤助残类设施、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活动室等项目。

(四)临时救助类项目。如村居群众家庭突发重大变故、疾病等专门发起的个人临时救助等。

(五)公益服务类项目。如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后勤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等以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便民利民等非盈利性服务类项目。

四、实施原则

(一)坚持群众受益。村居做为设立项目的主体,围绕村居公共、公益需求,充分考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承受能力,设立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公益事业、产业项目。做到精准施策、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要实事求是、充分论证、切实可行,要提高项目效用,避免出现半拉子工程。

(二)坚持依法依规。募集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慈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区慈善总会平台项目相关政策规定和资金募集使用流程,通过慈善总会提供的合法公开募捐平台,广泛开展社会动员,畅通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慈善项目途径,确保捐款自愿,劝募方式方法得当,严禁提硬性要求,不搞强迫命令。

(三)坚持阳光操作。充分尊重捐款人意愿,捐赠资金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的设立、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符合各项规定,接受群众监督,发挥最大效益。

村居要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对标实施乡村振兴连片发展政策有关要求,与各部门相关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有效衔接,综合考量项目设立,协同推进工程深入实施。

五、运行流程

(一)村居基本条件。村居“两委”班子团结务实、责任心强,有战斗力、号召力;村居风气正,民风淳朴,具有兴建慈善公益性项目的条件和空间。

(二)基本工作程序。村居确定项目由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按照议事议程有关规定讨论确定,经街镇党委政府和慈善工作领导小组、慈善分会审核同意后,报区慈善总会备案。项目确定后,由村居成立监管委员会,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启动本村居“幸福家园”工程。

(三)项目申报基本要求。每个村居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慈善公益性强、群众需求性高、项目可行性强;所需投资规模与实际相符;项目达标见效快,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四)项目善款管理流程。村居筹募资金进入“公益宝”平台和“腾讯公益”平台账户后,即进入慈善总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筹募资金达到项目计划,由村居提出资金申请,街镇党委政府或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区慈善总会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罗庄区慈善总会“幸福家园”工程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五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相关村居指定账户。

(五)其他情况。没有完成预定筹款目标,项目无法实施的,向捐款人解释说明清楚原因,征得捐款人谅解同意的情况下,依据《山东省社区慈善基金设立运行指引(试行)》,设立村居慈善基金,筹集善款全部用于村居的慈善救助和公益事业。

六、责任分工

(一)街镇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和街镇慈善分会。在街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各村居设定“幸福家园”项目,负责对村居报送的项目进行审核、筛选、汇总,上报区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和区慈善总会审核批准;负责组织培训、指导、督导开展募集活动,对募集的资金、物资监督管理,监督村居依照筹款目的规范使用善款;对项目实施开展检查、验收、绩效评估等工作;及时报送项目数据信息、加强档案管理、总结先进经验等工作。

(二)村居两委和村居慈善工作站。在街镇党委政府、街镇慈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1、成立资金监管委员会,由村居两委成员、群众代表、捐赠人代表等在内的5—9人(单数)组成;2、负责项目的论证、设立、申报;3、实施项目募集资金宣传发动,组织在外乡贤、能人志士回报桑梓,动员爱心企业、村居爱心人士广泛参与,全面完成资金募集和项目实施;4、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制度、报账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合法合规,并及时公示资金使用情况,展示项目成果。

七、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社区(村)针对实际情况、村居实际需求,进村入户开展调研活动,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落实实施项目,形成“幸福家园”村居互助工程推进实施方案,报区慈善总会。实施方案要明确工作目标、主要思路、具体措施、支持资源、完成时间节点等。

(二)开展专项培训。根据前两年的经验做法,街道慈善分会将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开展“幸福家园”项目资金网络募捐业务培训。组织参观学习和经验交流,邀请有关专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具体指导,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村居掌握操作流程,熟悉推广方法。

(三)项目发起实施。各项目实施村居启动“幸福家园”工程,募集资金有两条途径。

一是全年无休的在线募资平台。只要项目经过充分论证,确认其可行性与实施条件成熟,可随时通过中华慈善总会旗下的“公益宝”及“幸福家园”工程平台发起募款,不受时间限制。

二是精心策划的三大募资专场活动。

“善行齐鲁·与爱同行”数字慈善节:“善行齐鲁·与爱同行”数字慈善节由山东省慈善总会与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联办,活动于2024年8月21日开始,8月23日结束。

“第二届中华慈善数字公益节共建幸福家园活动”:中华慈善总会主办的“第二届中华慈善数字公益节共建幸福家园活动”,活动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9月6日。

“腾讯99公益日”专场: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发起的年度盛事腾讯“99公益日”专场,活动时间从2024年9月5日开始,至9月9日结束。

项目公募结束后,及时审核,申请拨付善款,用于项目实施。

(四)总结经验阶段。本年度内,及时公布捐赠情况,发放捐赠人致谢证书、票据,完善手续,进行经验总结、资金拨付和执行、进展反馈和财务披露等。

八、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各社区(村)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幸福家园”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以慈善事业为抓手、以互联网募捐平台为依托、以“亲情乡愁”为纽带,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统筹协调,指定激励政策等具体支持措施。要整合资源,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的组织领导体系,精心组织、依法依规、积极部署。通过强有力的领导,确保工程能够按照既定的计划和目标有序进行。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工程的进展。区要成立督导组,对各社区(村)项目设立、项目实施、梳理慈善资源情况及时进行实地督导。

(三)细化工作分工。各社区(村)两委和慈善组织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配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工程推进顺利,能够按时、保质完成。

(四)加强监督检查。对项目善款的筹措和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督,所有募集公益项目的善款使用、运作过程及结果,都要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合法合规,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检查监督。

(五)激励项目推进。为支持“幸福家园”工程全面推进,街道慈善分会将根据募集资金数量继续对社区(村)给以支持资金,并积极争取上级慈善组织、社会各界的奖补,支持资金用于项目实施。

(六)营造浓厚氛围。通过信息简报、媒体报道、现场交流等方式,大力宣传优秀慈善公益项目和好做法、好经验,努力扩大社会影响力,让更多爱心人士了解家乡发展情况、关注支持家乡建设,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幸福家园”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件:“幸福家园”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管理办法

附件

“幸福家园”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管理办法

一、总则

目的: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幸福家园”项目的拨款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公开、透明,以及项目的顺利实施。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开展“幸福家园”项目的街镇、村居。

二、拨款流程

申请与审批:项目执行村居拟写拨款申请报告,经所属街镇审批同意后,提交至区慈善总会业务部室。区慈善总会业务部室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进行审核,最后由分管业务和财务的副会长进行最终审批。特殊情况经区慈善总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资金拨付:工程类项目首次拨款按照总筹款金额的50%拨付,项目实施完工后,经街镇审核、验收合格,区慈善总会将剩余资金(含支持资金)予以拨付。救助类、公益服务类项目、购买物品等一次性拨付。

职责分工:项目执行村居负责项目的实施,提交资金拨付材料;街镇负责监督村居依法依规使用善款、实施项目,帮助指导村居整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真伪;区慈善总会接到项目村居提出资金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拨付至村居街镇经管站代管账户,再由街镇统筹到村居指定专用账户。

三、申请资金需提供如下资料

公共类项目:如村居的水利、照明、路桥交通、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类项目,首次拨付需提供申请书、收据、村居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复印件、施工合同复印件;第二次拨付需提供申请书、收据、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相关工程图片。

扶老敬老类项目:如“幸福食堂”等,首次拨付需提供申请书、收据、村居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复印件、施工合同复印件;第二次拨付需提供申请书、收据、竣工报告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相关工程图片。

恤孤助残助困类项目:如村居恤孤助残、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活动室等,需提供申请书、收据、村居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复印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对象银行账号、购买物品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和收到条。

临时救助类项目:如村居群众突发重大变故、疾病等专门发起的个人临时救助等。需提供救助申请表、救助对象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村居证明、医院诊断证明,部分费用明细、银行账号、收到条。

公益服务类项目:如社工服务项目、志愿者队伍建设项目等服务群众的服务类项目,需要提供申请书、项目书、收到条、活动购买物品发票复印件。

票据与附件要求:拨款时需提供的发票以及其他相关附件、会议记录等必须合法、真实、有效。

四、监督与审计

内部监督:街镇对项目进行统筹管理,并定期对项目进行抽查验收。

外部审计:接受政府审计部门、社会审计机构以及捐赠人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性。

五、附则

本办法由罗庄区慈善总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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