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委办、工作区、村居:
为做好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现将《册山街道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册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3日
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罗庄区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等规定,结合册山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原则,以秸秆不焚烧、资源不浪费、环境不污染为目标,着力强化政策引导、执法检查、机制创新、宣传教育,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
二、工作任务
建立完善街道、村居、农户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地块、到户、到人,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生产生活垃圾和其他烧荒行为,确保“不见火光、不见黑斑”。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综合利用铁塔高空瞭望系统日常监管、地面人员巡查为补充的“人防+技防”监控体系,加大检查力度,对街道农田范围实现空天地、无死角、全方位监控,严防秸秆焚烧现象发生。对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的火点,纳入村级月考核,依法依规严惩“第一把火”。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街道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书记层领导为副组长,分管科级干部、工作区书记、相关业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环保所,统一组织协调全街道秸秆禁烧工作。二是村居成立以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为组长,村两委干部及聘用人员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村居的秸秆禁烧工作,并将本村居所属区域分片由工作组成员包干负责,责任到人、到地块,确保秸秆不焚烧。村居工作组成员负责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知识的宣传工作,秸秆禁烧行政告知的逐户落实工作。三是实行保证金制度。各村居要缴纳10000元保证金,5月30日前交到财政所。对禁烧工作不力,将扣除保证金及其他村级资金,保证禁烧措施落到实处,以此督促各村居抓好禁烧工作。四是加大处罚力度。派出所要加大巡查力度,将工作人员按工作区划分网格进行巡查,加大对因秸秆焚烧导致的火灾、重大污染事故、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打击力度,坚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恶意焚烧秸秆者要从重、从快、从严予以处罚。
(二)组织宣传发动。搞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禁烧氛围,努力使群众形成不敢烧、不能烧的思想认识。在禁烧期前1个月至禁烧期结束,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覆盖率要达到100%。各村居要组织人员主动深入到每家每户、田间地头,向农户面对面地宣传焚烧秸秆的现实危害、转化利用的有效途径、秸秆禁烧的有关政策规定等,使农民群众成为秸秆禁烧的第一道防线,各村居要广开宣传渠道,以“正面引导”与“反面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要张贴禁烧标语、设立禁烧标牌,利用广播喇叭、微信和宣传条幅等各种宣传形式营造秸秆禁烧工作的浓厚氛围。村居广播喇叭循环宣传播放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音频,按照大村不少于10副,小村不少于5副的标准在主要地块的田间地头和禁烧指挥部要悬挂宣传条幅。凡是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红袖标。各村居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强化督查。街道将成立党政办、城管、环保和农委牵头的联合督查组,深入到各村居昼夜督查,督促指导禁烧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街道、村、户”三级分包责任制,实行街道“两委”干部及工作人员包村居、村居干部包地块制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监管到位。在秸秆禁烧工作中,要求所有包村干部务必到岗到位履行职责,街道督导组加强督导。根据安排部署,各村居要在主要地块沿线设立秸秆禁烧指挥部,有人员24小时值班,并成立小村不少于10人,大村不少于15人的禁烧防控巡查队昼夜进行巡查,每个巡查队员要配带明显禁烧标识,随手携带灭火工具,不间断深入田间地头昼夜巡查,一旦出现火情,能够及时到场处置,并对重点区域、薄弱地点严防死守。指挥部里配备有不低于6台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把扫帚、10把铁锨、1辆洒水车满水待命等灭火工具。街道设立举报电话:8581108、2055185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四)严格验收考核。1、办事处对夏收和秋收两个禁烧期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主要以各级通过技术手段及巡查发新的火点和黑斑为依据,考核实施扣分制。 依法依规严惩“第一把火”,被区级通报的着火点扣所在村居5分;被市级通报的着火点,扣所在村居10分;被省级通报的着火点扣所在村居15分,火点属于全省“第一把火”的,扣所在村居20分。2、秸秆和生产生活垃圾实行全年全域禁烧,办事处将组织巡查组对夏秋两季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处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验收。12月底,办事处对年度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先进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做法,通报各村居考核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工作筹备阶段(5月中旬)根据市区统一部署,建立健全街道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和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好秸秆禁烧准备工作。
(二)部署发动阶段(5月下旬)召开街道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系统部署禁烧期间工作任务。
(三)全面禁烧阶段(6月1日至7月10日、9月20日至11月10日)。强化巡查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违规焚烧行为。
五、强化责任追究
各村居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要求,落实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
(一)严惩第一把火。因管控工作不到位,在秸秆禁烧期间被街道确定为第一把火,被国家遥感卫星监测通报或被区以上单位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的第一把火的村居,村居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立即停职,专抓秸秆禁烧工作,并追究街道包片领导、工作区书记及包村干部的责任。
(二)严惩秸秆焚烧。凡对秸秆禁烧工作重视不够,行动不力,而出现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的村,在全街道通报批评,焚烧落叶、杂草、垃圾等行为同等处理。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引发大面积焚烧秸秆的,并被国家遥感卫星监测通报或被区以上单位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工作区书记、包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街道通报批评。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对被区级以上发现并通报的着火点,工作区未发现、未报告的,对工作区进行全街道通报批评。
册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