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建立镇、村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落实有力、绩效评价、长效监管的森林资源发展保护工作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
镇级设立总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副总林长由班子成员担任,林长由镇科级干部成员担任。每位林长明确一个联系单位和一名联络员,负责落实林长制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
村级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有支部书记、村主任担任。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建立镇级林长会议制度,镇级林长会议由镇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会议由总林长或副总林长负责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至少2次,每季度进行1次工作进展调度。
村级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本级林长会议制度。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镇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孙永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结合本村实际,分别设立村级林长制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镇级总林长、副总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全镇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承担全镇林长制实施的总督导、总调度、总协调。镇级林长在本级总林长的领导下,负责领导、组织责任区域内荒山绿化、道路绿化、水系绿化和资源保护管理等工作,配合区级林长做好责任区域内的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每名镇级林长明确一个林长会议成员单位为联系单位,负责协助开展工作,各联系单位分别确定一名中层级干部为联络员。村级林长、副林长负责落实辖区内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并配合落实上级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林长会议职责
研究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承担林长制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的日常事务,落实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事项;负责制定林长制实施相关制度,做好日常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监督指导下级林长制办事机构完成任务,总体推进林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林业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
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强化林木采伐管理和林地征占用规定,打击和制止乱砍滥伐林木和破坏林地以及违反规定乱占用林地的行为;全面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以及乡土树种保护的力度,鼓励和引导农民栽植和发展乡土树种,逐步改善我镇的树种结构。
(二)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努力增加森林总量。
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推进荒山绿化、道路绿化、水系绿化提升建设。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进行村庄房前屋后绿化,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
(三)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全面推进森林抚育经营管理,积极推广优良乡土树种,调整优化树种结构,努力提高森林质量,不断提升森林生态服务、林产品供给能力;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积极实施林业产业扶贫工程,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农民致富。
(四)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建立预防长效机制,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及扩散蔓延,突出做好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的防控,及时有效处理林业其他有害生物灾害的发生。
(五)建立森林防火长效机制。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控,提高巡护能力,形成联防联查联打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5‰以内。
附件:1.褚墩镇镇级林长和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2.镇级林长责任区域任务分配表
褚墩镇镇级林长和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总林长:李永岭党委书记
陈阳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林长:杨志国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孙永亮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林长:孙同喜 人大主席
寇运阔 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郭倩倩 党委组织委员
付宝岩 党委宣传委员
李艳阳 人大副主席
陈 鑫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郑 理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林长会议成员单位:
党政办、综治办、信访办、财政所、武装部、安监办、环保所、建设办、经贸办、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