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应急发〔2024〕4号
各街镇应急办(科),各有关企业:
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区应急局组织制定了《罗庄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罗庄区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罗庄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6日
罗庄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全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根据应急管理部、省、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巩固深化全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成效,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排查整治体系、监管执法体系、源头治理体系、责任落实体系,进一步提高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能力水平,进一步夯实化工产业安全发展基础,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实现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坚决杜绝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强力实施企业主体责任量化提升工程。紧紧围绕基础保障“四到位”、重点环节“五从严”、失管失责“六必究”,督促企业按照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8类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编制指南,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完善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健全内部考核奖惩机制,明确标准、方法和奖惩措施,严格岗位责任制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评议”,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订和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依据应急管理部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和省有关部署要求,组织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严格定级组织和评审过程把关,开展工作质量抽查,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估定级与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2024年年底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加油站除外)、化工企业要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企业定级;2025年年底前加油站要按照小微企业达标的程序完成标准化达标创建,鼓励其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要求完成标准化创建;鼓励其他不涉及危化品的化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定级。
3.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按照《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意见》《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估指南》和《TCAWS 0008-2023企业安全文化星级建设测评规范》,培育典型示范企业,指导、规范、引领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纳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实行量化评估,一体化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
4.深入开展企业“三基”“三律”落实落细活动。按照《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三基”“三律”工作指南》,指导规范企业抓基层、打基础、练基本功,抓劳动纪律、操作纪律和工艺纪律。培育区级典型示范企业,引领带动所有企业抓好“三基三律”,打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最后一公里”。
(二)严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5.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专家指导服务。坚持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细则(试行)》,每年开展一次综合检查和若干次专项检查,常态化开展重大危险源线上巡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和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制度。2024年年底前完成合成氨企业诊断检查和专家指导服务。严密防控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每年开展新增老旧装置排查、风险评估和“一装置一策”整改,推动建立老旧装置安全运行技术保障体系。2025年年底前,老旧装置在册问题隐患全部整改销号;2026年年底前老旧装置关键动静设备、压力容器管线等重点设施对标完成改造提升。
6.开展烟花爆竹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2024年年底前,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许可“回头看”,对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 50161—2022),核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推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与零售店(点)自愿自主连锁经营模式,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有效提升经营安全管理水平。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全面摸排非法违法“小化工”和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健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对非法违法行为“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充分利用大数据监控、网格化管理和群众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定期研判分析,及时打击清理。
(三)持续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
7.精准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指南》,细化完善判定方法、范围和标准依据等,制作解读视频,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常态化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1次带队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分为静态(设备、周边安全间距等)和动态(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等)两类,2024年年底前,彻底消除静态重大隐患、大幅压减动态重大隐患。将高危作业场所超过10人(含10人)的,参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治,指导督促企业进一步细化落实高危作业场所人员数量限制管控措施,健全完善人员自动定位、智能视频监控等信息化系统,对人员数量超限情形自动预警、及时处置。
8.深化特殊作业和承包商作业安全风险管控。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和《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检维修作业、带压密封、带压开孔和承包商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化工企业异常工况处置、带压密封和带压开孔作业等安全管理规范,严格落实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两禁止、一严控”要求。推动企业有效运行特殊作业信息化审批和全过程视频监控系统,高效精准管控安全风险。
9.深化装置设备带“病”运行排查整治。按照《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督促企业深入开展泄漏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提高危险化学品泄漏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加强设备完好性管理,开展预防性维修,杜绝装置设备带“病”运行问题。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10.开展安全许可审批复核。2024年年底前,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审查,对2021年以来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许可条件和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现场复核,深入排查整改安全许可审批程序不规范、安全生产条件把关不严等问题,严肃查处未批先建、人员资质不达标、安全距离不足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11.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严格落实《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新建项目不予安全生产许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山东省淘汰落后化工技术和装备目录,分期分批停产整顿一批风险隐患突出、人员素质较差的企业,倒逼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五)加快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2.深入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采取典型示范引路、专家指导服务、改造成效评估等措施,强力推进安全技术改造。2024年12月底前,涉及的物料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中毒窒息危险性等并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高危作业场所基本实现无人化操作。推广应用智能机器人巡检、智能视频监控、在线检测监控等先进技术装备,试点拓展应用场景,2026年年底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罐区、仓库等重点装置设施基本完成智能巡检应用工作。
(六)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13.深化应用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数字化管控系统。提升系统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深化企业特殊作业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人员自动定位、智能视频监控等系统应用,2025年6月底前,推动所有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工艺装置、重点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要素监测监控数据接入数字化管控系统,确保信息化系统管用好用实用。
14.巩固深化拓展信息化技术应用场景。2024年年底前,巩固深化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建设应用,推动涉及高危工艺的化工企业建成应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持续深化“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拓展安全教育培训、承包商管理、变更管理、设备完整性管理等应用场景,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
(七)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15.建立分级分类监管长效机制。落实《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评估分级指南(试行)》,组织企业每年聘请高水平专家队伍开展一次对标自评,推动风险管理、安全操作、设备完好性管理、作业许可等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能力提升。2026年年底前,指导督促80%以上的企业达到“蓝”色、“黄”色等级。落实动态评估分级分类监管措施,按照“夯实巩固蓝色、规范提升黄色、帮扶管控橙色、整治淘汰红色”的原则实施差异化、精细化分类监管,对“红”色等级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橙”色等级企业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执法检查,并派员进行指导帮扶,对“黄、蓝”色等级企业实行“两随机一公开”或“四不两直”抽查检查。
16.全面提升人员专业素质能力。严密组织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年度再培训,着力提升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领导力。2026年年底前,组织参加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实施全覆盖培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街镇、相关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将全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的深化和巩固,统筹谋划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分两个阶段推进实施。2025年6月底前,高质量完成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基本完成治本攻坚重点任务;2026年年底前,巩固提升化工整治专项行动成效,全面完成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
(二)强化制度效力。要在抓制度执行落实上狠下功夫,聚焦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措施,特别是“晨会”、“开工第一课”、警示教育、分类分级监管、危险作业报告、安全总监、安全诊断、驻点监督、有奖举报等创新制度措施,推动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社会末梢和最小单元,确保落地见效。要及时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法规规章,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推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街镇、相关企业要将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和关键点、落脚点,构建全过程、全链条、闭环式抓落实工作体系,确保一抓到底、见底见效。建立清单管理机制,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年度行动计划,进一步细化实化年度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全部实行清单化管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有序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建立示范带动机制,综合运用创新试点、现场观摩、通报表扬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强化典型引领。
(四)强化社会共治。各街镇、相关企业要集中宣传报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典型经验做法,展示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各街镇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互联网、报纸、广播、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要推动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机构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为参保企业提供规范的事故预防服务,协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罗庄区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扎实推进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根据省应急厅《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市应急局《临沂市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围绕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落实一批针对重大风险隐患的“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突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一工作重点,同步实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量化提升工程,进一步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2024年底前初步建成覆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025年底前基本形成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2026年底前形成动态清零、闭环管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实现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总量逐年下降,全力遏制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源头治理,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宣传贯彻重点行业领域标准规范。抓好《金属冶炼目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以及铸造、粉尘防爆、锂电池、危险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安全标准的宣贯解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文件。适时制(修)订配套文件规定,督促企业及时制(修)订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2.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督促工贸企业依法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于新改扩建金属冶炼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对于《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实施以来已经建成但未进行设计审查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诊断并整改。
3.积极推广先进技术装备。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降低高危场所和岗位现场作业风险。推动粉尘涉爆企业采取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等“减人降尘”措施,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使用倾动式熔铸炉、液压式铸造机,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采用挂牌上锁、物理隔离、扫码进入、过程监控、改进工艺等技术措施,从源头上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4.坚决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做好工贸行业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的宣贯和解读工作,监督指导有关企业及时落实在用工艺设备改造和淘汰要求。禁止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新改扩建项目采用固定式保温炉组、钢丝绳铸造机。
(二)健全完善机制,着力提升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5.建立完善企业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工贸企业建立落实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及时、深入、彻底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至少1次检查(其中金属冶炼、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并亲自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明确具体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前,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停用的相关设施设备坚决停用。对存在未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排查整改敷衍了事、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等情形,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责任。
6.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坚持“小切口、抓关键”,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域,高温熔融金属、喷涂、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每年1月底前,要全面完成整改上一年度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
7.落实员工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推动工贸企业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鲁应急发〔2021〕3号)《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严肃违法企业责任追究的意见》(鲁应急发〔2022〕3号)等制度文件,建立健全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明确事故隐患举报的问题情形和奖励标准,对员工在岗位职责内发现事故隐患向本企业报告经查实后予以奖励,对员工在岗位职责外发现事故隐患向本企业举报经查实后提高奖励标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机制,企业按层级对本岗位,特别是高风险作业进行安全承诺,全面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履职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进行承诺,对违反承诺情形的,及时调整风险等级,落实针对性监管措施。
(三)深化专项整治,着力提升事故防范能力
8.聚力“四个专项整治”。聚焦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外包施工等重点环节,深化“四个专项整治”,推动企业完善制度措施、落实岗位责任,强化入口管理、过程管理、外来作业人员管理,开展起底式问题隐患排查,实施台账式、清单化管理,落实整改闭环销号。
9.大力开展有限空间帮扶指导。积极推广动员培训、现场会诊、交流研讨、讲评反馈“四位一体”的有限空间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模式,督促重点人员履职尽责,精准辨识有限空间及作业风险,专家会诊高风险作业管理情况,全面排查问题隐患,不断强化基础工作。结合全区实际,完善工作机制,培养一批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监管人员和行业专家,带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10.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持“减量控大”,认真分析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存储使用危化品等类型事故易发多发的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聚焦制度管理措施和现场技术措施的落实,持续深化专项治理,持续消除隐患存量,坚决杜绝“三违”作业,不断提高工贸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预防能力。
(四)推进融合建设,着力提升安全管理质效
11.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建设。结合省厅、市局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方案,推广《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用规范》《山东省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建设。
12.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质量。积极推动、引导工贸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创建、评审、抽查、撤销全流程管控,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一票否决”。组织对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和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引导企业真建、真用,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水平。2025年底前分行业培养、分等级选树一批有代表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杆企业,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13.实施联合激励政策。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差异化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联合激励政策,对达标企业减少安全执法检查频次、优先复产验收,符合相关条件的实施工伤保险费率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下调、信贷信用等级上浮等激励政策,增强企业自主安全管理的内生动力。
(五)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着力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14.加快推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在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粉尘涉爆企业全面推广应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024年底前力争实现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接入系统;2025年实现相关企业“应接尽接”;2026年底前形成线上监管和线下监管有机结合的工作模式。
15.探索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数据采集装置,融合企业电力大数据监测,分析识别企业明停暗开、虚假离线等异常行为,智能研判违规动火、人员超限聚集等异常情况,探索实现高风险作业场所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推动安全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2024年积极配合市局创建国家粉尘涉爆领域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试点,总结经验做法,引领带动重点行业领域推进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建设应用。
16.应用工贸行业分类分级监管平台。按照省厅、市局进度安排,推广应用山东省工贸行业分类分级监管平台,利用信息化监管手段,动态掌握工贸行业底数,大数据分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科学研判企业风险等级和变化趋势,督促企业落实“三同时”、专项整治等安全监管要求。2025年在全区推广应用;2026年底前实现全区工贸企业基础信息、分类分级、监测预警、执法检查、隐患整改等动态管理。
(六)规范培训考核,着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7.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三年内完成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2024年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培训;2025年组织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全国统一安排的重点行业领域专题安全培训;2026年组织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培训。
18.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推动工贸企业定期组织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学习,纳入“晨会”必学内容,列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必学必考内容。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各街镇每年至少组织1次工贸重点行业领域疏散逃生演练现场观摩活动,指导企业采取“不提前通知、不设脚本、不预设场景、不预设地点”的“四不”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员工逃生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其中,金属冶炼、劳动密集型及“厂中厂”等类型企业每半年开展至少1次疏散逃生演练,其他企业每年开展至少1次疏散逃生演练。
19.提升特种作业考培质量。及时做好新修订《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宣贯和解读工作,推广应用国家“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坚决推进考培分离,严禁使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场地和设备组织考试。规范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统一实际操作考评标准,积极采用实物设备考试,2024年起,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等作业类别,以及灭火器的选择和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使用、创伤包扎的使用、自救器的正确使用等通用科目的实际操作考试,全部采用实物设备进行考试,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建设投入大、维护成本高的考核项目至少具备实物仿真设备,全面取消以问答代替实操的考试方式。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特种作业人员信息登记查询、使用管理等工作,积极会同人力资源等部门加大持证特种作业人员就业推介力度。
20.加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每一起工贸行业亡人和重大涉险事故教训,强化事故警示震慑作用,固化事故警示工作机制。凡是国内发生工贸行业典型事故或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向全区工贸企业特别是行业相同、设备相似、工艺相近的企业印发警示信息;凡是发生较大及以上工贸行业事故,立即组织行业相同、设备相似、工艺相近的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及时向各街镇印发工作提醒函,视情采取约谈、重点关注、帮扶指导等措施。及时将省厅制作发布的事故警示教育片向各街镇和有关企业推送。
(七)严格监管执法,着力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21.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精准执法行动。结合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清零行动,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突出高风险行业领域,分级确定重点检查企业名单,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对其他工贸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制定重点工贸行业领域执法标准,实施“清单化”监管执法。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强力执法震慑。
22.开展工贸行业执法指导帮扶。选取工贸行业“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工作不力、处罚条款落实不到位以及发生工贸行业事故的街镇,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开展执法帮扶,督促属地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执法效能。组织对重点工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服务,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整改落实效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3.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建立行业监管科室和执法队伍相互配合、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执法检查。聚焦重点工贸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执法检查重点事项,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每年组织对工贸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加快补齐一线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短板,提高查处重大事故隐患能力,提升监管执法业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本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加大统筹推进力度,确保治本攻坚措施落地见效。要配齐配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及时解决治本攻坚行动开展过程中的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坚持标本兼治。各街镇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化工贸安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既通过集中治理攻坚,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又通过落实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治本之策,从根本上补齐工贸安全短板弱项,解决难点堵点问题。要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
(三)推动群防群治。各街镇要结合工贸企业量大面广的实际情况,完善安全治理社会化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利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和微信小程序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发挥街道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作用,共同做好非重点企业一般性检查、安全宣传等工作,推动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建立工贸行业治本攻坚典型经验推广机制,定期发布机制办法、管理创新、先进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实践案例,以点带面、示范引领。要定期曝光一批涉及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行为的典型执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