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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560/2024-0000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沂堂镇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和政策性农业保险收缴工作的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24-05-17
 公开日期  2024-05-22  发布机构  罗庄区沂堂镇
沂堂镇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和政策性农业保险收缴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镇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种粮大户确定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确保2024年全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鲁农计财字〔2024〕3号文件精神、罗庄区农业局罗农委办字〔2024〕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小麦面积核实工作

各村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在总结多年来小麦面积核实经验的基础上,本着准确、公正、程序严谨的原则,科学核定小麦种植面积。

1、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喇叭、拉条幅、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对2024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基层干部和种粮农民了解、掌握小麦面积核定工作的政策、办法及责任,积极倡导广大农民诚信、守信,据实申报小麦种植面积。

2、科学核定种植面积。要以农户现有土地确权面积为依据,农户自报种植面积为参照,村委实地核实面积为标准,严谨工作流程。各村是小麦核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支两委会,成立各村小麦面积核实工作领导小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是小麦面积核定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对农户自报的小麦面积进行认真把关核实,确保第一统计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2024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2024年1月1日前各村耕地内出苗的折实小麦面积。

4、时间安排。农户自报2024年2月10日--18日,村委核实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25日,全镇统一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3月3日(7天)。公示期无异议后,于2024年3月5日前各村将签字盖章的小麦面积纸质版统计表、电子版及公示影像资料交农委审核。

5、严格执行村居核实及张榜公示制度。农户自报面积后,各村要进行核实丈量,确保无误后,在村公示栏进行张榜公示农户的小麦种植面积,公示期为7天,并拍照留影。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村小麦面积核实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实地丈量;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居)委会确定上报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

6、农户自报面积的责任。种粮农户必须对自报的折实小麦面积负责,有农户所在村小组(队)长负责核对,做到村不漏户,增添或删减都要落实到具体个人,绝不允许未经核实,带着问题就上报,工作简单化。

农户未按时、准确上报小麦面积造成的漏报与错报面积,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待村公示完成后,不再纳入核定范围,责任由农户自己承担。

二、种粮大户统计工作

各村小麦面积核定过程中,同时做好种粮大户基础信息的统计工作,并填写《2024年种粮大户基础信息统计表》,5亩及以上的种植户需提供土地确权证明复印件,30亩及以上村委必须出具承包合同或土地流转证明,由种粮大户所在的村居负责核实上报。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近年来,极端天气频繁出现,对我镇农业生产带来不可预料的损失。请各村宣传发动到位,在农户自报当年小麦种植面积的同时核准小麦保险面积,保费每亩2.8元由农户缴纳。

四、完善档案资料追溯制度

各村上报的数据资料需责任人签字盖章,存入档案,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规范申报流程,严格按照农户当年实际种植面积据实申报。各村小麦面积核实统计表必须要求农户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在小麦面积核定工作中农户有提出异议的,要及时审核纠正。

镇农委、财政所、监察纪委等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镇小麦面积核定工作的各个关键环节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查处虚报面积、私立户头、村干部代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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