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医保发〔2024〕3号
各街镇医保办,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现将《2024年罗庄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罗庄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
2024年罗庄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多层次、多维度、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山东省医保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鲁医保办发〔2024〕4号)和市医保局通知要求,决定于2024年4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统一步调、形成声势,贴近群众、普法学法,分类施策、宣教结合,多形式讲好基金监管守护人民群众“救命钱”、推动医疗环境不断净化、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故事,切实营造医保基金监管全民动员、人人知晓、广泛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基金监管同参与,守好群众“救命钱”。
三、宣传形式及内容
(一)面向公众普法宣传。通过印发宣传页、录制宣传视频等形式系统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政策全覆盖,联动公检法深入宣传《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切实提高公众对严密有力的监管举措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司法后果的知晓度,让“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强化警示教育培训。通过医保部门到医疗机构开展警示教育培训和医疗机构自主开展警示教育培训等形式,对全区所有医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政策法规培训,通过解读医保政策、解析负面清单、违法违规案例警示等形式,引导医药机构树立法纪意识。针对公立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等不同定点机构性质,开展一对一座谈,“量体裁衣”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加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内部通报力度,突出震慑警醒和源头遏止实效。
(三)多形式开展宣传报道。按照省、市医保局工作要求,找准报道角度和宣传切入点,提升宣传亲和力和感染力,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突出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惩恶扬善、全民参与举报奖励、基金安全人人受益,充分调动激发群众参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社会监督。加强对打击欺诈骗保投诉举报政策及流程的宣传解读,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强化社会监管辅助作用,更好实现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良性互动、同向发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今年是全国医保系统连续第六年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各街镇医保办,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深入人心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渠道,通过印发海报折页、宣传视频、宣传栏、抖音短视频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有序组织实施。
(二)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宣传月期间,在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大厅、定点零售药店门店等场所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短片、悬挂宣传标语。组织人员,走进乡村、社区,宣传医保法规政策,解答群众疑问。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兑现举报奖励,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告。各街镇医保办,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以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及时总结基金监管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资料整理和工作总结,不断完善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及有关视频、照片、媒体报道等素材于2024年4月26日前通过邮箱报至区医保局基金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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